我現在工作的公司簡稱A公司,A公司投資的公司簡稱B公司,2家公司並且有業務往來關係
在A公司任職已久,前幾年B公司開放員工股票認購
在取得A公司老闆同意後我也出資買了B公司股票成為股東(小小小股東)
在4年前A公司老闆推我當法人代表擔任B公司董事一職
要說擔任董事的好處就是免費坐高鐵到高雄開會及董事酬勞
但煩惱的是我老闆的理念與B公司老闆常常不合
每次要南下開會時我老闆就會下指導棋
在會議上一提出常常被其他股東或董事質疑
舉其一說明
A公司老闆希望B公司能再便宜價格
B公司老闆認為有損公司獲利損及全體股東權益而拒絕
我就成為夾心餅乾A公司老闆認為我沒做好法人董事角色
B公司老闆認為我未站在股東及董事立場上為他們著想
但其實以前這兩個老闆是常常開會吵架的
而有時我個人是贊成B公司老闆的想法的,例如替員工加薪
但A公司老闆則反對,因為我們已經有單無法配合客戶殺價而痛失訂單
向B公司買的料確定會因為員工加薪而調漲
右也不是左也不是,萌生在今年任期屆滿後不再任董事
但沒想到兩個老闆都慰留
如今我是左右為難,實在不想作老闆的傀儡(常常要講與我自己理念不合的東西)
各位,續任好還是別續任好,感謝收看並請給點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