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一家公司做了10年多,去年過年前想把他調去大陸,但他拒絕,到了過年要領分紅的時候,發現被扣了2/3,原因是不服從公司規定,覺得有點過份!!!後來,老公開始找工作,3月多找到,就在昨天跟公司說做到3月底,公司沒有慰留,說了一句如果有更好的發展那就恭喜你,感覺就是想把他弄走的意思。結果今天回來,老公說,公司叫他不要用離職的,讓公司用資遣的方式讓他走,感覺有詐!!想請問各位大神,用資遣的方式對我們勞方有什麼影響嗎?是好還是壞?
jinwenliu wrote:老公在一家公司做了10...(恕刪) 所謂的資遣是非自願離職,這也代表著不是自己要離職的。是因為公司因爲某種“因素”跟您解除勞動契約所以公司若真的資遣您是要付資遣費用的。至於多少資遣費可以上網查,有分舊制和新制。唯一的壞處我想是沒有吧。因為您先生都找到新工作了,不然我個人是覺得可能只有在履歷表上的經歷會填上資遣兩個字,會有影響而已。但有時候也不會真的填上資遣這兩個字。因為會被資遣大部分都是考績不好或是表現不好的吧。日後要求職可能會被問到或是打電話去前公司詢問....等等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