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面試的時候,有和我說明工作內容月初和月底都是比較忙的,在月初月底一般原因是不給請假的,這部分是口頭說明並沒有簽訂任何文件,工作中我也一直配合未在此區間內請假,近期結婚有8天婚假,事先未和公司確認就訂了月底的機票(9月),因為是早鳥票更改時間需要增加費用,但是公司主管不給請婚假,請問這樣公司合乎勞基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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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s1111 wrote:
公司面試的時候,有和...(恕刪)


婚假是勞工的權益,原則上雇主無正當理由,不能拒絕。

但勞基法沒有明訂不給請婚假的罰則,所以若被刁難了,只能走勞工局申訴的這個管道,讓勞工局來認定有無違法。不過後果就要自己衡量了(例如:被主管列入黑名單)...
sees1111 wrote:
公司面試的時候,有和...(恕刪)


我覺得你也真夠白目的
sees1111 wrote:
公司面試的時候,有和...(恕刪)


事先跟主管討論有這麼難嗎?試想你是主管心理是什麼感受?情理法請注意法是最後一個底線,且也是不得不的手段了,當然走到這塊通常都是道不同不相為謀了。
先恭喜你要結婚了,這種事只有好好的跟主管溝通,自己會加倍奉還。勞基法只有定義出你有這些假,但是請假的時機要看員工,准假的與否看公司;通常喪假或婚假,沒有人在擋的,你是跟主管有過節、還是潛規則很硬。

你自己在那邊上班,自己應該知道月初月底忙不忙,這個事情有沒有通融的空間。


公司請假 都應該報備
因為事先 可調度人力
我想
這是基本尊重

現在 只能彎下腰 和主管商量
如果你是公司主管
下屬請假 不事先報備 適合嗎?
9月份的假,我5月份就說這樣不算是先報備嗎?
溝通過了不給請GG,機票改期要一萬五左右且直航變轉機!!

sees1111 wrote:
近期結婚有8天婚假,事先未和公司確認就訂了月底的機票(9月)...(恕刪)


唉, 何苦自己為難自己?!

你自己都知道月初月底公司忙, 你還特意去找這個時間請長假?!

擺明的要搞你的老闆跟同事啊!

這種作法一般只有在 離職前 才會這樣幹......
公司...通常不會去擋喪假和婚假的(有算日子的)....你要不要再和主管溝通一下!

不然就得換工作了.....
哈哈哈


sees1111 wrote:
9月份的假,我5月...(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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