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的是澳洲勞工保障的整體環境。
雖然我剛到澳洲的時候,我也是打工渡假簽,但是我在大城市裡找到的是坐辦公室的工作。
到底是誰說打工渡假就是在農場工地?
你給的連結說的是真的,但那是根本甚麼都不會就過來的案子,當然很可憐。
但你知道在工地開怪手,開插車(要有執照),那是稅前時薪26澳起跳的工作嗎?
你說工地太熱,工廠裡也需要插車運貨,這就拿掉天熱因素了,不是嗎?
時薪知道了,剩下就是加班費計算,我上一篇都說過了。就這麼簡單。
要坐辦公室,你得會其它的技術,不是嗎?
你在台灣如果啥都不會,你找啥工作?
同樣開插車讓你選,別說你想待台灣。
我是台灣私立大學文科畢業(但我是傳統前段全系第四畢業),看到啥台大清大經濟系也來這裡混肉場,我下巴才掉下來。
也許我進不了Google,但目前公司整體環境真的好,我之前發過文,不多說了。
bomsori wrote:
你跟你的公司都不加班,那你寫這篇幹嘛?
我說的是澳洲勞工保障的整體環境。
這篇文就算不能改變我國的算法
但讓更多人知道我國的加班費算法不合理
於是在加班跟不加班的選擇中更傾向於選擇不加班
這也算是略盡微薄之力
那你更奇怪了
你在澳洲,還來回應這篇有關台灣制度計薪日的文做啥?
(反正跟你無關了)
我在台灣,我不加班的原因之一就是因為加班費算法不合理
所以我不願意加班
如果哪天加班費的算法變得合理時,那就考慮接受加班
話說以前我剛進公司時,我們部門每天加班2小時算是常態
但我不加班,一開始老闆也對我下班準時走有一些意見
可是後來我也跟老闆証明了加班的人未必有較好的工作績效
證明方式也很簡單,相同或類似的任務
由我來做(我不加班)和由別人來做(常加班的人)
誰交付出來的速度較快、品質較佳,就是較好的工作績效
當部門裡有人可以不加班
而且老闆也不再因為有人不加班而有意見時
這個風氣就逐漸扭轉過來了
雖不是立竿見影,但隨著時間經過還是有一些成效的
現在我們部門有新人進來時(尤其是待過別間公司的)
剛開始的頭幾日,下班時間到了還不敢馬上走
反而是我要催說下班時間到了、可以走人了
(大概他們以為面試時提到不用加班是唬人的?)
但後來他們也逐漸把不加班當常態時
也開始會安排一些下班後的活動(例如:打球、上健身房...)
bomsori wrote:
要坐辦公室,你得會其它的技術,不是嗎?
你在台灣如果啥都不會,你找啥工作?
https://dotblogs.com.tw/mis2000lab/2013/11/08/127282
其實 澳洲這幾年 我幾乎都快放棄IT了
澳洲IT Graduate的工作 都集中在Melbourne和Sydney
我住在Brisbane根本沒有任何機會
.....
我打零工如果做到manager
也是差不多的薪水
只是很能再從5萬往上跳
因為manager的位置要以華人身分跟白人競爭是很難的事情
我以前是讀IT是全校第一名畢業的 還讀到碩士
到頭來還是一點IT機會都沒有
蝦米爸爸 wrote:
其實 澳洲這幾年 我幾乎都快放棄IT了
澳洲IT Graduate的工作 都集中在Melbourne和Sydney
我住在Brisbane根本沒有任何機會
.....
我打零工如果做到manager
也是差不多的薪水
只是很能再從5萬往上跳
因為manager的位置要以華人身分跟白人競爭是很難的事情
我以前是讀IT是全校第一名畢業的 還讀到碩士
到頭來還是一點IT機會都沒有
所以搞IT要在對的地方,要在沙漠裡搞IT可不容易。他又說自己是第一名畢業?好吧!
你給我看這篇是要幹嘛?他是幹啥校想自己多久要當manager?
憑他的中英文都是母語嗎?天曉得...
我是因為台灣種種不合理才來澳洲打工的。
我會回這篇是因為我不相信台灣加班費計算方式會有何改變,
(小普說的「雪特後」應該是台灣,抱歉我收回)。
bomsori wrote:
所以搞IT要在對的地方,要在沙漠裡搞IT可不容易。他又說自己是第一名畢業?好吧!
你給我看這篇是要幹嘛?他是幹啥校想自己多久要當manager?
憑他的中英文都是母語嗎?天曉得...
你一開始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叫人去澳洲
所以我找了一篇澳洲打工淘金醒醒吧的文章
於是你改成說要坐辦公室就得會其它的技術
因此我又找來的這一篇文章
說明有人的經驗即使有一技之長(IT技術)
到了澳洲也還是嘆IT工作不好找
現在你又改成說在沙漠裡搞IT可不容易
乾脆你直接列出來要怎樣技術的人才適合去澳洲工作
不過我也算是搞IT的
那你一開始不管三七二十一叫我去睡醒後去澳洲
就表示你是隨便喊喊的嘛
別人(去澳洲的IT畢業生)想花多久時間當上manager,那是別人的期望
不過你的回應看來你認為去澳洲工作最好放棄當manager的期望是嗎?
bomsori wrote:
我會回這篇是因為我不相信台灣加班費計算方式會有何改變
若有更多人認知到 加班不划算,從而傾向於選擇不加班
那也不錯啊
現在還一堆人(包括勞工)把月薪/240當成時薪
這根本是錯誤的觀念
月薪/174做為時薪才是比較合理的計算方式
這文就是在說明不合理的地方
我在 #78樓 就說了
蝦米爸爸 wrote:
如果這個論壇裡面有老闆,老闆不贊同改成21.75
這我可以理解,因為這會損害老闆的既得利益
但如果有些人同樣是員工(勞工)
還不贊同計薪日改成21.75,那這問題就大了
這些人是被我國過去的法令洗腦到不知道什麼對自己有益嗎?
想要馬上獲得修法,有其困難、路途還很遙遠
但至少先藉由討論,讓大家知道怎麼算才是對勞工有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