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可以限制員工下班後的事情嗎


小小王中中 wrote:
老闆還說 我認識你們學校的教官 是我學弟 你應該也想安心畢業吧

我也認識行警局的誰誰誰

反正就是利用他龐大的資源去打壓我

我只剩默默簽他拿的離職單寫一寫離開嗎...(恕刪)



還記得十幾年前,有個工作上的競爭同業嗆我說他認識某海線立委,要叫來處理我

我說不用了,我跟他認識(那幾年都在幫忙該委員服務處的事),電話拿起來要打了,對方馬上跟我道歉


你永遠不要去相信誰認識誰,對方多有力會來處理你這種話

處理一個人,簡單的就還個人情上個酒店吃頓飯(這種交情要極好),一般處理事情都是包個"一本"以上的紅包

教官是軍職,他會這麼簡單受人指使就處理你,而且只是個"教官",學校裡你真該擔心的絕對不是教官

警局的是公家飯,這二種職業最怕延生枝節,最怕事,稍微上個媒體就人事大地震了

你老闆是看你年輕好騙,出社會的人哪會相信,這裡是台灣,不是大陸或北韓那種共產國家

你老闆那種話,只能騙幼稚園的小孩



資遣費的權益該爭取的要爭取,但是自我的的檢討一樣該做的要做。

想像一下如果是公務人員下班後賭博,這應該就直接上新聞了,無論金額大小都一樣影響,所以不是每個老闆都可以接受這樣。

同樣的公司同樣的服務,一個私底下會賭博跟私底下不會賭博的哪間公司會比較受到信任。

如果今天一間公司的高層私底下去賭博,投資者是否會去評估,這種的能不能信任,雖然是你普通員工,但是也代表一間公司的文化,如果因為對此不在乎結果變成整公司集體賭博的風氣。

當然最重要的法律規定上對錯分明,該爭取的就多準備去爭取。

小小王中中 wrote:
這是今天收到公司寄...(恕刪)


建議您趕快直接找法扶中心或是勞工局,您現在的問題是缺物證,人證無法期待他們會出面,所以趕快找律師問問吧。
小小王中中 wrote:
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對抗大公司嗎.....(恕刪)

你到底有没有向勞工局提出申請?
小小王中中 2016-10-29 15:23 #1 wrote:
今日上班時 主管跟我口頭告知說 這些日子 你辛苦了 你就做到今天就好...(恕刪)


所以樓主29號有去上班。

小小王中中 2016-11-01 19:44 #89 wrote:
這是今天收到公司寄的單子...(恕刪)



11/1收到,仔細看照片上蓋的郵戳是10/31發的信。

10/29去上了班,就算耍手段也只有10/30、10/31兩天曠職,怎麼算到曠職三日的?

整個感覺怪怪的...........

multimdu wrote:
還記得十幾年前,有...(恕刪)

可能老闆看我是社會新鮮人吧 所以才敢說那些有的沒的

憂鬱的蛇 wrote:
資遣費的權益該爭取的...(恕刪)

你好 目前 在 10/27 晚間被告知 做到今日之後
並於隔天 10/28 馬上去勞工局投訴 申請調解
從這事情學到 做事情要低調


tkukuo wrote:
建議您趕快直接找法扶...(恕刪)

可是他請我離職都是用口頭告知的 很難有證據可以去證明


majumi wrote:
你到底有没有向勞工局...(恕刪)

你好 有的


jiunyiu wrote:
所以樓主29號有去上...(恕刪)

沒有的 我只工作到 10/27 主管就口頭告知我不要去
隔天 10/28號 就去勞工局投訴 並且當日下午 就去公司看 晚上要不要上班
正在看班表時 主管直接抽走我的班表 說 不用看了 老闆要算薪水給我
並當下就把我的打卡 收走
而且我後來有請同事看 從 10/28~10/31 班表上面都是寫休的
可是在10/31號時 卻把我 10/29~10~31 這三日班表上面都空白
因為我們班表都是用鉛筆寫的 很確定他有塗改過
而且我在10/31知道這消息之後 馬上前往公司詢問
主管卻告知 這跟他沒關係 不是他改的 後來就被另一位主管
告訴我說 已經不是公司員工 所以不讓我進去辦公室 碰班表
可是卻在 11/1 收到 公司說我曠職 所以開除我
我實在很無奈

小小王中中 wrote:
可能老闆看我是社會...(恕刪)


趕快去勞工局申訴和請教律師,就算是用鉛筆改的,時間不拖久的話,還是能驗出舊的痕跡,再拖下去,就真的啞巴吃黃蓮了。
既然已經向勞工局申請協調了,
又何必一直在網路上問東問西的?
等不及的話,自己打電話或自己跑一趟勞工局去追自己的進度,
這些都比你在網路上打字來的有效率。

現如今,只有勞工局能幫你,
但奉勸你別把事情搞複雜了,
別不會假會,到處在網路上拿拼湊的東東去嗆前老闆或硬要和勞工局爭取什麼。

孩子,你太嫩了,但又愛假會,
本魯早已練就一身賤骨頭,在還沒從客戶手中收到應收的款項前,我是不會白目地去幹些白目的事,然後白白讓對方掐住貨款反過來掐住我的脖子的。 等收到錢之後到再怒譙,很難嗎?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所以這又是一例活生生""口頭""告知明天不用來了
然後三天後被依曠職開除
只能說開除有開除的規定 不是一張嘴唬爛你明天不用來你就真的被開除了
小小王中中 wrote:
我今日上班時 主管...(恕刪)

遇過這種老闆,我只給他一句話:
{你相不相信在你使用這些手段前你就會死在我手上?}
他聽完也沒廢話,錢算給我,我拿了直接走人,
走之前我還送他一句:
{要作啥事情之前的前提是...你要有命!
事情最好到這就好,不然所有帳我會都算到你頭上!}
還好這位老兄之後沒作啥事情= ="
當然!
這是在那個大家都好商量的年代


先回標題!
答案是:"不行!"
因為下班後是私人時間,就算是你是老闆也沒資格過問!
不過有很多老闆喜歡叫員工下班後處理公司事情= =
我都是跟老闆講明:
{下班後我不管店內事情也不要找我!你無法接受就找別人接位吧!}
本來老闆也是不習慣,後來習慣後他也覺得不錯!
因為他不想再被我罵到無法反駁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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