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女大生工時太長離職竟遭名店求償59萬


ugogy wrote:
太惡劣了!我個人永...(恕刪)


+1, 很多餐飲業都是在壓榨勞工,,,,,,,,,,,,,,

小嘟嘟上街去 wrote:
終於重罰100萬了耶!!!
為啥郭董只有重罰2萬呢???????...(恕刪)

某些國家..當年薪超過約台幣150萬時..
確實可以一定程度的責任制..

那兩個工讀生..既沒年薪150萬..搞甚麼剝削血汗呢?
就算年薪有150萬..也不用每天工作都要超過13小時以上..

不是賣鍋子的沒人敢惹..
而是差太多了..
ugogy wrote:
太惡劣了!我個人永遠抵制永采烘焙坊和台中桃太郎日本料理...(恕刪)

是同一個老闆嗎?
勞基法是相當保護勞工

光只看第6條就好,只要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損到勞工權利,已經大概統包9成9以上可能性,含有上述寫到 及 沒寫到全部等等(加班、薪資....) 一般可能發生的爭議
不要只拍拍屁股就直接走人,而忘記要"資遣費"

~~~~~~~~~~~~~~~~~~~~~~~~~~~~~~~~~~~~~~~~~~~~~~~~~~~~
依勞動基準法第十四條規定,下列情形不須經預告即可終止契約

(6)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因上開情形均係可歸責於雇主,勞工不得不解除契約,故依法勞工仍可向雇主請求
資遣費

~~~~~~~~~~~~~~~~~~~~~~~~~~~~~~~~~~~~~~~~~~~~~~~~~~~~~
律師團紅字標陳述,是不是看到清朝的勞基法
不是什麼黑心錢都能賺,勸雇主 轉進也是進,本來5萬元能解決,搞到100萬!
上新聞 戰鬥力瞬間變0,有人脈也沒用的!!


委任的律師強調,違反勞基法是一回事,員工沒有按照規定在10天前提出離職,造成
的損失堅持向法院提告,至於違反勞基法部分,台中市勞工局則表示將開罰。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986644

-->>違法事實明確 永采烘焙坊被重罰100萬元

老闆說要給年輕人"社會教育"一下,結果被教育的反而是自己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986644

-->>違法事實明確 永采烘焙坊被重罰100萬元

老闆說要給年輕人"社會教育"一下,結果被教育的反而是自己)


這絕對不會是個別案例, 台灣的實習教育給這些慣老闆養大胃口, 為所欲為,
這些配合的學校也要負99%的責任, 我們的小孩交給這些學校, 而學校卻讓這些慣老闆
壓榨這些學生, 學校要負99% 的責任, 勞動部罰業者100萬, 教育部更要罰這所學校1千萬才對

未來教育部更要負起督導的責任, 不能放任這些學校胡搞瞎搞, 以實習之名, 卻行壓榨之實

小嘟嘟上街去 wrote:
http://www...(恕刪)



依法令規定換算
時薪133
每日工時超過14小時
保守算每月做20天
每名員工每月應付薪資起碼要37240
看到該壓搾坊打算一人包6600被拒後改18000仍舊破局 表示呵呵 律師是哪一間事務所來著的 有領16000的每月就差人家近20000了 18000誰要理你 還不包括對人家羞辱恐嚇的 精神陪償 轉服其他合作廠商也給人家打電話關切 著實呵呵
Sazateria wrote:
依法令規定換算時薪133...(恕刪)


這學生要的是名譽及精神損失的賠償, 業主應該公開道歉


william9688 wrote:
這學生要的是名譽及...(恕刪)


怎麼可能,都神隱不願回應了!

小嘟嘟上街去 wrote:
終於重罰100萬了耶!!!
為啥郭董只有重罰2萬呢???????...(恕刪)


你應該要問,為何鴻海違反勞基法,還是有人前仆後繼地要去鴻海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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