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小弟身邊朋友同學來說。
小弟剛出社會也領過22K,而且沒有加班費還要自備汽車,每個月薪水都是直接見底,做不到一年就閃了。
以前大學同系的學長畢業後就去日本景觀事務所上班,以當地的物價及房價水準來說可以過得非常舒適,就直接在當地買房生活偶爾過年過節才回台灣。
另外幾個同年紀的朋友出社會後在一般公司領了一年的25k、27k等等不到30k的起薪,之後就離職去新加坡、澳洲等地作一些不需技術的工作,賺一周就超過在台灣一個月,只要不買奢侈品物價也沒有比台灣高多少。
還有一個朋友也是因為薪水跑去跟所學完全不相干的皮件公司擔任外派中國的業務,現在年薪+福利分紅一年也有百萬,往返兩岸交通費也是由公司全額補助。
台灣現在白領加藍領每年有一二十萬新鮮人出國,留在國內至少都要給30k以上的月薪而且加班費、員工福利都不能少,這還只是前兩年的薪資水準,只要這兩年沒有給他新東西學馬上就會跳槽,而且這些人都還只能過著最低限度生活水準。
現在年輕人普遍外文程度越來越好,能夠往外跑就往外跑了,還甘願領30k以下月薪的大多是少數外文不佳留在國內或家境問題被家累拖住的。
別讓任何人告訴你,你不能做什麼。
即使是我也一樣。
如果你有夢想,你就要去捍衛。
你想要什麼,就要努
雖說自己已過年輕人的階段,但是要說幾件事:
1.法規:勞基法是一項抽象、概括的規定,之所以有法規限制?係因太多僱、傭處於不平等狀態。僱傭契約的自由約定並非恣意的規定!(請雇主認真、主動尋找雙方的權利義務)
2.想法:我們都年輕過,適應這個環境當然希望儘快上手,雇主與勞工的溝通可有暢通?觀念的交流是否無礙?問題的發見是促進彼此關係、工作穩定的好方法。
3.發展性:進入一個工作地方,我們不外乎希望有所收入,雇主與整體公司是否因為員工的努力,你們也認真尋找更完善的發展?公司要進步啊?不進步就讓員工日復一日的機械性運作...誰願意在不確定的未來中投資自己呢?
4.薪資:最重要的要件。先說說薪資問題吧?我們工作時數與薪資發給有相互關係,可是超過工作時數可以歸責於何人?(誰讓自己加班?)國定假日本來就該休假,讓人上班就要給予兩倍薪資(時薪工作人員也適用)。最好判斷勞動節(5月1日)我們是否得到兩倍薪資、或是放假?
我們都是需要資金的一群(無論是雇主或是勞工)互相幫忙,給予真切的給付。大家都會很開心、快樂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