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福20 wrote:
哪裡似是而非?! ...(恕刪)
阿不就好棒棒

技術本來就是公開的, 除非你不用,
就是因為公開所以才要專利保護阿.
你的邏輯是怎麼一回事?!
換句話說, 不申請不是風險更大.
原來全天下的技術本來就是公開的阿
那你隨便幫我找找看有沒有法拉利招牌紅色烤漆的配方
還技術都公開的咧~那還要營業秘密法幹嘛

前提是在入職前或是拿到offer後要能有白紙黑字的協議,
所以被聘僱只要沒有白紙黑字的協議所有的東西都是公司的就對了?
那你老婆也是公司的嗎?

這不是多餘的話嗎? 混過社會的人怎麼會不知道?
樓主問的問題是"合理不合理"以及"老闆的心態"
可不可行或是到底要不要行當然是看樓主自己的決定.
看樣子你應該是很行啦齁~~
上面101樓已經有大大提到"談判技巧"
那不知道高手如你有什麼可以在談判上建議的?
不知道你的邏輯是怎麼一回事?
但進公司以後,『凡與職務有關之研究成果或發明,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皆屬於公司的』,而且還有可能你的專利或發明因為你不在職但公司想申請登記或申請智財的需要,你還要無條件去協助。
我上述提到『凡與職務有關之研究成果或發明,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皆屬於公司的』,這還是公家機關的研究單位訂定的,並無不合法,或許你老闆也是這樣想的,只是剛好合約沒寫到而已。
不過,當然你要是合約沒提到這些事情,也沒簽屬過任何關於智財與發明相關的文件,你可以合理的要求,只是老闆會覺得我寧願少賺,也不需要你來告訴我怎麼做生意更何況還要分你1%盈利。
有時候事情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你表現那麼好你的主管面子要擺哪,加上你要是又直接要求1%,除非你是皇親國戚,不然就是吃了熊心豹子膽。
但,有問有機會,要馬就是被人家討厭繼續過生活,不然就是也許真的加薪了,但還是被人討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