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設備放車上被偷不賠會被告嗎

OISKEN wrote:
借用人違反前項義務...(恕刪)


我覺得這邊借用一詞也有問題

今天我上班是公司要我因公務需要去使用設備,並不是我個人需要跟公司借用

如果因公出差並且因公需要,帶出的儀器設備都算我跟公司借的,那是不合理

不然我人到現場請公司將設備儀器都準備好,我是公司雇用來操作使用設備

不是跟公司借設備去賺外快

PDA&MAC新手 wrote:
如果因公出差並且因公需要,帶出的儀器設備都算我跟公司借的,那是不合理

不然我人到現場請公司將設備儀器都準備好,我是公司雇用來操作使用設備...(恕刪)


那也只是換一個架設儀器員工背責任而已,現在的問題是公司設備被偷員工該不該背責任。

難道要老闆去架設儀器或是一份事情要2人工浪費成本。


寫得不錯,

送你五分,

老兄你好,

順便請你跟樓主講一下,

看看他怎麼樣跟老闆好好談一談,

和平解決這件事。

能夠和平解決比較重要。

畢竟法律是等到迫不得已才拿出來用的,

那個時候大家口氣會都很不好的。


argo12 wrote:
公司請求權可能依據...(恕刪)
Rubon 3rd
員工因職務保管公司物品,其民法上法律關係是寄託,非借用。
因無償保管,負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具體輕過失)
建議,找律師諮詢一下比較好。
縣市政府、區公所、鄉鎮公所,都有免費的法律諮詢,請多多利用。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