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102020 wrote:焦桃白 wrote:...(恕刪) 原來是老師來著⋯為人師表的,怎麼能如此膚淺⋯開了眼界了⋯如果學生的志願是寫:將來希望能成為XX公司大老闆,閒暇時分兼差個政府高官,或許有機會能出來選個總統什麼的⋯這位學生在您的任教下想必平步青雲,一帆風順⋯
真是太沒天理了,記得民國78年,我正在等當兵,那時台北火車站剛建完,剩下收尾,掃垃圾,我去一家清潔工司打粗工,賺零用錢,老闆言明去掃火車站,一天8小時,供應礦泉水及便當1份,中午休息1.5小時,實際工作6.5小時,薪資每天發放,一天是1600元,若待滿一個月後,薪資變為2000元,我當時玩心較重,只工作了12天,賺到快2萬元,時隔26年,連1200元都好意思PO網,感覺很不尊重人,這種就不要宣傳吧,寫張紅紙貼一貼也就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