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執意要我自願離職⋯

這11樓整串看了下來,真的很感慨。

有不少幫資方說話的打手們,我很肯定這些人絕對不是女性朋友。

難怪有人說勞工們很不團結、幫著資方來打壓勞工。

小弟的公司因為公司工作的業務性質,員工百分之85都是女性。

剛來的第一年沒特別注意,只覺得怎麼公司裡面孕婦這麼多。

後來又過了兩年慢慢才發現,原來因為公司的制度因素,讓公司

裡面的女同仁願意在經濟許可的情況下,肯增產報國!而且該請的假、

身體不舒服想請假,公司都不會阻擾這些女同事去請。

拿小弟的例子來說吧,我的直屬上司是一位36歲的女性,因為晚婚,

直到了去年年初才順利懷孕。公司制度我不敢說有多好,

但勞基法的規定的假,公司一律照走,我的那位直屬上司從順利生產完畢

之後,回來跟公司交接一下,現在又跑去休育嬰假了。(我們公司非外商)

我只想告訴板上那些不團結的勞工朋友們,不要以為資方給你吃了

一點點甜頭,你就得像隻哈巴狗巴著老闆不放!!

台灣目前勞工會這麼可憐還不是那些慣老闆害的!!




===============看不下去的分隔線===============


剛剛看完19頁居然發現資方的打手竟然還真的不少!!

甚至樓下有朋友說不要把他們當說成打手!!

那我問你,這不叫資方的打手 甚麼才叫資方的打手?

台灣已經少子化的非常嚴重,現在好不容易有婦女願意生產,公司竟然

連基本的勞基法都無法遵守?這不叫鬼島什麼才叫鬼島?

我本身是個男性員工,但很幸運地在一間老闆肯、願意依照

勞基法來對待員工的公司。這不是勞工的基本福利嗎?台灣的勞工

在職場上搞得好像乞丐一樣還不一定能得到資方的施捨!!




boss1228 wrote:
不要去嗆老闆說他沒...(恕刪)
我現任公司~
之前也是像多數台企小氣公司一樣~
不喜歡孕婦請假、也暗示若請育嬰假可能回來上班會調別的爛職務、不然就不要回來上班了…
但~
被告過一次之後....
這毛病就沒啦~~

之後其他女同事請育嬰假,公司都非常爽快了~
現都已陸續有5-6個以上女同事請過一年的育嬰假啦~~~

八個月了就再忍耐一下吧
產假56天+育嬰假6個月
時間到了離職找別的工作
一切依勞基法處理
此風不可長,讓這間公司付出代價吧
提醒一下, 生產前的請假還是要照公司規定做申請, 上頭核不核准再說, 以免日後有異議時, 老闆可以取得優勢.
賢人 wrote:
請醫生開待產證明,待產到生,待產期間為半薪

生完直接請56天產假,請完直接換請育嬰假6個月

請育嬰假的同時順便請育嬰津貼,最長6個月

6個月請完直接離職,依妳的年資大概有15天的空窗期

15天過完後,不管老闆肯不肯,離職自動生效,他想搞妳都沒辦法
,...(恕刪)


其實這麼搞,壓力會非常大,等於是撕破臉, 公司也可以方方面面給你刁難。 並竟要申請育嬰假之類的,都必需公司辦理。

而且,老闆並非完全沒有辦法, 最後一招他可以資遣你。 工做一年多,資遣不用付到一個月。
惡質的老闆,直接去找勞工局申訴,比較能維護自己的權益...
告訴你吧!去勞工局申訴吧!

因為你老闆,要省你未來生孩子後的2個月薪水~~

還要再補人的錢~~

勞工局對這種懷孕被迫離職的,是非常重視的~~~~~


喜歡妳幫我玩皮 wrote:
這11樓整串看了下...(恕刪)


當老闆的在合法狀態下他有權決定任何事,
你當過資方就能理解人性與利潤兩者放在一個天秤下是怎麼去衡量,
社會上不乏很NICE的老闆,當然也很多利益大於人性的老闆,只要合法的前提下兩者都對,

論壇不就是大家討論,有正面意見,當然也有反面意見,

不管怎樣,我們都是局外人,但不用動不動就說人家是打手!
公司無情,你也不需要有義

唯一種要的事,就是母子平安

該請的假就請,該拿的錢照拿,不給就告

台灣這種慣老闆硬要走漏洞,連遣散費都不想照規定來

站資方的不要在那說請人來不是要來你生小孩的論點

這是法律保障的,一切請先合法再往下討論

當然說服員工自願離職也不算危法,所以,樓主千萬別自願,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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