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g8154 wrote:
可是我真的不想在回公司看到老闆跟他姊姊~
所以我現在只能請先生幫我提前請產假了...
可以請問一下妳的預產期是什麼時候嗎?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425000016KK09173
[有無規定預產期前多久可請產假] 查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8星期,勞動基準法第50條訂有明文。依前開規定,女性因個人體質不同,於分娩前請產假時,應至少保留4星期於產後,以免妨礙產後恢復。另,本會業於88年1月18日台(88)勞動3字第000246號函釋,女工如於產前4週請產假亦屬適當,如勞資雙方協商決定,妊娠期間女性員工得於產前分次請產假,亦無不可。又,產假最遲自生產之日起算,分娩後之產假應一次連續請足。
處理這種事情
就算不想看到對方
也還是要按奈住妳心中的不快
該去公司上班就去
千萬不能講出「不想在回公司」之類的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