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勞退休金差多少? 一張圖馬上看懂 !

不當的錯誤類比,還自以為什麼一張圖就清楚了!

拿2層年金制度(保險+退撫)比1層(保險)
基準不同,比有意思嗎?

社會保險==>照顧老年退休安養"基本"生活,大家都一樣!我非常支持!

職業年金==>每個人職業都有選擇,尊重個別差異,有人腦子好,有人體力讚,制度設定就在那邊照制度來,每個人機會均等,
那有什麼不公平,那裡不公平了!有些人只想砍別人薪水,或者增進自己薪水,卻忘了制度,要得到那些薪水,是要付出相對等的代價的
不付出代價每個都一樣,那算是什麼公平正義!

現在的年金改革完全都是亂來,把職業年金當成社會福利亂混淆,只因軍公教的老闆叫政府!把基金管理不當,跟人口結構改變的問題,全推在軍公教領太多!是完全錯誤的責任外推,如果領太多,叫你當軍人你要嗎?當教師你要經過考試你能考的上嗎?這些付出代價辛苦工作與青春歲月付出,總算應該要得到了,卻說砍就砍有法源嗎?有人情嗎?公平嗎?

財政困難又扯上年金改革,更是錯誤歸因,苗粟發不出薪水是因為公務人員退休領太多嗎?國家財政困難是高層決策錯誤(金融呆帳打消、保險業不當撥補、基金不當護盤、核4、土地政策…)稅制亂改(證所稅、營所稅、贈予稅、遺贈稅調降...)…弊案多到數不清,有那些人負責了嗎?砍了高官的薪水退休俸了嗎?那為什麼要砍軍公教勞的福利呢?


所以勞工也是受害者,財團僱主也沒有盡到責任,政府稅收亦沒有達到公平正義的結果,把GDP經濟成長的果實,全分配給財團,苦了勞動階層的薪資,

這張圖才是真正的主因,你那張圖趕快收起來吧!免得錯誤觀念又一再誤導,造成社會對立不安,真是…夠了!
hotonpone wrote:
不當的錯誤類比,還...(恕刪)


您知道為什麼薪資占比降低嗎?
最早是全球網路泡沫化,企業開始大幅提高保留盈餘
之後勞保修法改可選月退金,政府開始連線查核月投保薪資與所得稅報稅資料的合理性,企業無法高薪低報,因為企業要付月薪*9%的勞保費率中的70%勞保費,軍公教的雇主加政府只要負擔公保本俸*8.83%的公保費率中的65%
再之後勞退新制啟動,企業又要負擔月薪6%的勞退強制提撥(另月薪的6%由受雇者自行提撥),軍公教的雇主則負擔本俸*2的12%退撫費率中的65%(本俸*2*12%的另35%由受雇者負擔)
雇主同樣的薪資預算,都先預扣繳進勞工的退休金帳戶,導致進一步實質薪資占比降低。

加計受雇者自提負擔部份,45900月薪以下的勞保+勞退總繳金額與相同月薪的公保+退撫的總繳金額差不多,實際勞保+勞退稍多數百元
但退休待遇差多少呢?想必身為教職的您算數應該不差,不需要我再計算給您看了吧?

相同月薪(本俸+加給,底薪+加給)45900元以下
軍公教把與勞工相同總月繳金額(受雇者+雇主+政府負擔)的75%分配給退撫(終身俸),25%分配給公保(非終身俸)
勞工把與軍公教相同總月繳金額(受雇者+雇主+政府負擔)的60%分配給勞退(非終身俸),40%分配給勞保(終身俸)
這種不公平的分配比例是誰訂的?

先強調比較是沒有意義的!因為人本差異,何苦切齊。


如果你談的第一層社會保險,都是要照顧老年人的,政府本有照顧人民之義務,
我也說了,我非常支持這基礎年金要切齊!底部切齊才稍具平等的意義,甚或弱勢者與富有者依在職所得
設立累進所得替代率都可以!

但是第二層,職業年金本不同你既然那麼熟悉,那你也再算算養成教育好了!
軍、公、教、勞各職業別養成成本,本就不同,何苦終端要求制度要切齊!

民主制度的可貴在選擇,透過考試與努力就可以擺脫貧窮過更好的生活,
如果大家都領相同,就走向共產了不是嗎?誰還願意往更好的選擇去做努力與流動。
如果年金改革真的切齊了,我想是悲哀的開始,因為共產所導致的無效率,會是均貧的結果。
大家都去選擇養成成本最低的看齊了,反正最終都一樣!
誰還願意花時間去努力去精進自己呢!最終反正只要掌握
媒體話語權,洗腦就行,不用努力作事,效率精進,進步!這社會還有希望嗎?

分配是一門學問,每個人都分配相同就是有效率或公平嗎? 兩顆巧克力分給兩個人,你說怎麼分才是公平
很多人都會直覺答案1人1顆,但是如果1人喜歡巧克力,1人討厭巧克力,你說怎麼分呢?

制度誰設計的,我不知道,但制度就在那邊,設計出來了,菜單也在那,你想吃什麼,請自己選?不就是這樣呢?
誰叫你選勞工制度呢?可以當軍人呀?或當教師呀?不要來訴求終端的一致,瘦的與肥的都吃一樣,你說公平嗎?
最後如果你來設計會比較好嗎?真如願像你說的改,社會真的會更好更公平嗎?
我是質疑的?

hotonpone wrote:
不當的錯誤類比,還...(恕刪)

komurohu wrote:
果然出現了這張圖~...(恕刪)


+ 1

真的很不老實~~而且是錯誤的(至少在軍人部分是錯誤的)


hotonpone wrote:
先強調比較是沒有意...(恕刪)


第一層基礎年金切齊,終身俸,我想大家應無意見,這是政府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義務。
第二層年金不需切齊,但也不能是終身俸,而是自己依能力存自己將來的退休金,不債留子孫。

這才是這次改革的重點。

不需抹黑其他族群,也不能拿片面的資訊來誤導別人,人無貴賤。
現在網路資訊太發達,不像以前可以用片面的資訊來誤導、來洗腦,馬上就會被拆穿。
就像勞退跟退撫,名稱相似,收費費率一樣(但退撫終身俸是月薪1.3倍的本俸*2計算保費),自負額相近,但保障完全不同,前者非終身,後者終身。
而勞保跟公保,名稱相似,收費費率相近(但公保非終身俸是月薪2/3的本俸計算保費),自負額相近,但保障完全不同,前者終身,後者非終身。

才會導致45800以下同月薪,月繳進二大基金的總額相近,但軍公教終身俸占75%,非終身俸占25%;勞工終身俸占40%,非終身俸占60%的不平等待遇。

hotonpone wrote:
不當的錯誤類比,還...(恕刪)


我的圖是行政院官方公佈的為準.
要錯也是行政院的錯,你的圖哪來的公信力.
#122樓大大已經給你答案了
我也經歷過公司勞保高薪報最低抓不嚴的年代,你這種人是不會懂的.

這跟當軍.公.教.勞.農.國沒關係
一直都是自肥制度出問題造成的不公所以才要改革
照你想法有本事你去當總統阿,問題是不可能的...
跟考不考試有不有錢一點關係都沒有
退休的老人何來的職務差異
不應有貴族平民之分
齊頭式退休制度才是公平的.

你的說法反應是個標準既得利益者...給你拍拍手!!
等破產後再來說軍公教福利有多好吧!!
講了又不聽~聽了又不懂~懂了又不做~做了又不對~對了又不好~好了又不服~服了又不改~改了又不認~認了
樓大貼的圖真的是一針見血~



meida wrote:
我的圖是行政院官方公佈的為準.
要錯也是行政院的錯,你的圖哪來的公信力.
hotonpone wrote:
先強調比較是沒有意義的!因為人本差異,何苦切齊。


如果你談的第一層社會保險,都是要照顧老年人的,政府本有照顧人民之義務,
我也說了,我非常支持這基礎年金要切齊!底部切齊才稍具平等的意義,甚或弱勢者與富有者依在職所得
設立累進所得替代率都可以!

但是第二層,職業年金本不同你既然那麼熟悉,那你也再算算養成教育好了!
軍、公、教、勞各職業別養成成本,本就不同,何苦終端要求制度要切齊!

民主制度的可貴在選擇,透過考試與努力就可以擺脫貧窮過更好的生活,
如果大家都領相同,就走向共產了不是嗎?誰還願意往更好的選擇去做努力與流動。
如果年金改革真的切齊了,我想是悲哀的開始,因為共產所導致的無效率,會是均貧的結果。
大家都去選擇養成成本最低的看齊了,反正最終都一樣!
誰還願意花時間去努力去精進自己呢!最終反正只要掌握
媒體話語權,洗腦就行,不用努力作事,效率精進,進步!這社會還有希望嗎?

分配是一門學問,每個人都分配相同就是有效率或公平嗎? 兩顆巧克力分給兩個人,你說怎麼分才是公平
很多人都會直覺答案1人1顆,但是如果1人喜歡巧克力,1人討厭巧克力,你說怎麼分呢?

制度誰設計的,我不知道,但制度就在那邊,設計出來了,菜單也在那,你想吃什麼,請自己選?不就是這樣呢?
誰叫你選勞工制度呢?可以當軍人呀?或當教師呀?不要來訴求終端的一致,瘦的與肥的都吃一樣,你說公平嗎?
最後如果你來設計會比較好嗎?真如願像你說的改,社會真的會更好更公平嗎?
我是質疑的?
(恕刪)




講得出這種話的人還真不少...............嘖嘖

意思是軍公教是人
勞工是狗嗎?

你說的制度就在那邊......
對........
所以我們現在要把你改掉

退休了管你是誰還有三頭六臂嗎?
有什麼貢獻?憑什麼拿勞工的多好幾倍的錢

要優渥的退休請自己存
不是讓國家養你


真的很愛比!就說不能比,是想怎麼比啦!
不然這樣比你覺得哩!

轉傳陳維德先進,所分享警官(藍文仲)組長,當場吐槽議員有關警察薪資,退休俸的精彩對話。請支持台灣警察的先進及身為警察同仁,盡量分享出去,讓新政府及社會大眾,更清楚瞭解警察的工作特殊性,感恩,請大家用力分享,再分享。 “藍文仲“組長:
今天寫完退休宣告,腦子中有著另一件事揮之不去...
有個議員在我腦子中嗆著我(大概我瘋了)
議員A:你們警察就是薪水領太多、退休俸領太多,浪費納稅者的血汗,這實在是不公平,就是應該改革!!
我:您說的是,我也覺得我們薪水太多了,退休俸也領太多,不然這樣,我有些建議讓警察改革一下,這樣不僅可以消除年金問題,還可以讓警察弟兄心服口服。
議員A:來、來、你說!
我:(以下很長,請耐心看完)
1.廢除警察與國家的行政契約,全面改簽立雇傭契約,全面適用勞動基準法。
2.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不可以超時加班,如果超時,我們不會報警、不會落跑,但請支付我們雙倍時薪。還有,時間一到,我們就下班,沒有留宿駐地規定,如果要我們留宿,等同於加班。
3.改成一例一休,工作日數不可以超過7日,超過我們也不會報警,但也請支付雙倍日薪。所以我們也要放颱風假,如果召回或是在駐地留守,等同於加班。
4.颱風過後的清潔工作,請以當天在勤人員為主,不足的話,我們也同意召回,也請比照加班給付薪資。
5.廢除刑法的抗命罪,因為只是雇傭關係,我們不想做可以辭職,所以長官的話不執行,頂多扣薪或是被開除,不能被法辦,槍戰也一樣。順帶一提,槍戰時,我第一個辭職!
6.我們調職也是要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的規定,要考量我們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而且要給予必要協助。原則上離我家10公里就別想我同意調職!
7.退休也比照勞動基準法,起碼要65歲以上才能強制退休。
8.警察要組成工會,如果權益受損,我們就要罷工,就向華航一樣。軍人也可以組工會
9..其他....沒想到,就先上面這樣吧。
議員A:.....不行啦,警察是特殊職業,不能比照勞工。
我:既然不能比照,你他X的跟我談個屁公平啊!!!

hotonpone wrote:
真的很愛比!就說不...(恕刪)


哈哈,去大陸的台幹都比你們強.......12345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