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金牌選手可月領12.5萬,領一輩子,未來恐引起其他族群的忌妒,仇恨,並造成對立.

ProphetOne wrote:
難度是有差別的, 像是女子拳擊,女子舉重這類冷門項目, 拿到世界冠軍也賺不了多少錢, 台灣是因為有高額獎金可拿, 其他大部分國家的獎金不足以成為選手的誘因, 所以不會太積極的訓練, 甚至根本沒興趣參賽.

在這種情況下, 實際上的競爭對手並不多, 這些項目拿到前三名, 除了讓台灣奧運得獎人數多一些, 不知道有多少意義, 顯然目前台灣人相當在意這個得獎人數, 以後不知道會不會想通了, 就不在意了, 開始看這些閒閒沒事領月俸的選手不順眼.(米蟲?)

我記得以前蘇聯及美國也是在競爭這種得獎人數, 現在看美國給予選手的獎金額度, 應該是不在意了, 因為根本沒甚麼意義, 美國有很多熱門的職業運動,像是NBA, MLB, 隨便一個二流的選手, 年收入都比這女子拳擊,舉重的奧運冠軍賺的多很多, 美國政府也不需要去補助這些運動選手, 讓市場機制去決定運動員想要練甚麼項目.

我記得有些奧運項目,職業選手不能參賽, 或是一些職業運動的選手, 不被球隊允許參加奧運, 或是受季賽時間限制, 沒辦法參加奧運, 那奧運冠軍對他們來說, 就不算是真正的世界第一. 可能對台灣來說, 拿到奧運任何項目的冠軍, 都以為是世界第一, 真的很可悲.

從樓主影射人家是米蟲,
我就嗅到樓主散發出"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的味道啦~
一個勞工假設每個月平均薪資6萬,工作30年,一生大概就是領2000萬左右,
一個人可以當運動員多久? 10年就算久了,他可以領多少?
所以從一生可以拿到的薪資來看,拿奧運金牌才有2000萬算很多錢?

美國跟台灣在運動人口和職業市場的差異很大之下,
提美國的意思是?

至於說以為是世界第一,很可悲....
實際上可悲的人是樓主!
拿到奧運金牌的選手是世界第一那裏有問題了? 樓主的心態真的很扭曲啊~
ProphetOne wrote:
你的理解能力有問題.
我不去評論眼紅的那群人是不是魯蛇, 我尊重每個人的看法.
別人要怎麼想, 是他們的自由.

與其擔心未來有可能造成對立, 不如現在改變制度, 不要讓你所謂的魯蛇有眼紅的機會.


問題是....認為可能有對立跟眼紅選手的人,目前只有樓主一個人啊!
ProphetOne wrote:
根本沒必要心疼,奧運得牌的選手就那麼幾個, 那些獎金只佔國家預算一小部分.
我的想法就如同第一篇的內容,與其月領12.5萬, 不如一次發5000多萬. 這就是我心裡的想法.

至於獎金要發多少, 或是要不要發, 這是另一個議題, 也許有空我會另開一個主題來表達我的看法, 我相信會有人認同我的論點.

我覺得台灣人對提升體育這部分的觀念太落後, 我是曲高和寡, 在這裡很難得到共鳴. 也許再過幾十年之後, 認同我的人會越來越多.

既然只佔一小部分....樓主之前主張不要讓下一代未出生就負債的邏輯怎麼來的?

提升體育?
樓主在這篇有講到嗎? 還是說一次發獎金是樓主認為可提提升體育的方法?
Likeag6 wrote:
其實要深入討論就必須(恕刪)

正解!

台灣的體育人口跟市場非常小,多數人的觀念也是不支持體育,
不管誰執政都不可能花大錢去搞體育,
拿牌給獎金就成為最簡單證明我們有關心體育的方法!
ProphetOne wrote:
奧運金牌拿2000萬(恕刪)


沒有一個政策是讓每一個人都接受的

但事實就是如此

講再多

請去跟立法委員說
也請修法

無論公平或不公平

目前台灣的制度就是如此

也請自己也可以去做看看

如同公務員一樣

很多人覺得公務員享受的如何如何
但講一堆的人有些人就是不想當公務員或者永遠考不上

另外

“納稅養這些運動員”
那這些沒用的政客又是如何
每個月隨便都破10萬以上的人更是不少

相比之下
運動員真的能領到你說的每個月12.5萬
高級的退休生活,每天吃喝玩樂,遊山玩水

聽起來好像很奢侈
但誰都可以去試試當運動員
重點是
你要嗎?

這些運動員當初的過程辛苦努力
有誰會知道真有一天可以得到像你說的每月12.5萬?

如同你的月薪及擁有的一切
試問別人也會提出“憑什麼”時
那你會如何呢?

別只看結果
要看過程才重要

就算覺得不公平

這一切也是人們自己決定出來的

有些人會為讚成而讚成,為反對而反對

別說什麼未來下一代
光南北差異就有得吵了

想的再多

不如想些實際點的東西
ProphetOne wrote:
奧運金牌選手可月領12.5萬,領一輩子,未來恐引起其他族群的忌妒,仇恨,並造成對立.




金牌滿街跑的時後, 有可能
樓主開這個話題就是故意要引起對立與仇恨吧。
你可能不清楚,要當一個職業運動員要下多大的決心。
一個職業運動員的開銷是超過一般人想像的多。
職業運動員的風險有多高你也不清楚。
很多人在還沒到職涯的高峰就因運動傷害而不得不退出。
能得到鎂光燈的關愛也只有非常少數的人。

在台灣,除了公營企業外,私人企業會贊助、經營運動員真的不多。

為樓主ProphetOne的心態感到可悲。
看了多數人的發言,其實代表了一個已開發國家的民主運行方式,我們的公民素養傾向以尊重與同理心的心態來評斷人跟事,我們當然不是專制政權的一言堂,但如果每個公民凡事只在意自己的私利,而完全不在乎他利或公利,就會出現類似的詭異論點(把極有限的奧運奪牌選手的年金跟國家財政負擔硬要連結在一起,卻刻意忽視國家榮譽的概念)。          

或許題目改成這樣較有討論價值:在全世界國家參與的奧運會上奪牌的榮譽,到底對台灣國際能見度的實質影響有多大? 如何評價政府對選手提供的保障?  

<block-quote>ProphetOne wrote:
如果不支持綠政府的政...(恕刪)
Kake
能夠討論閣下所修正的題目,就不會發這種文章啦~
廣告代言不是賺更多,你的野心也太小了
不會吧 這樣就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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