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被一例一休搞死了,誰賠我的損失。

不懂耶
爭取遵守勞基法規則的被你叫做王八蛋
我覺得你應該是靠邀你老闆吧
7天假被砍也沒見你在靠邀
認真覺得你就是那老闆

米亞雅 wrote:
這件事鬧了一天,老闆1/5著集大家,問大家的想法,除了我以外多數沉默,其他那3位員工一直發言.....


能否說明一下除了你
這個"你"說了那些話?
如果你沒說話
當你認為這是好公司,好福利時
你怎沒跳出來挺老闆?
或是你是沉默的想觀望最後會不會有糖吃?
你老闆很有個性
我話就言盡於此
一例一休才施行不到一個月,你們公司就因此解散,貴前公司是紙上的還是紙扎的?
私人小公司就別拿出來說嘴了....
私人小公司本來就是一點福利保障制度都沒有!
Ain't about what's waitin on the other side,It's the climb~
老闆算好的人 公司算好的公司
但是不了解制度
加上幾顆老鼠屎
導致雙輸
可惜你沒跳出來打臉同事
不然現在繼續爽爽過了!!


但是最少你賺到資遣費了!!
https://tw.news.yahoo.com/%E5%8B%9E%E5%8B%95%E9%83%A8%E7%99%BC%E6%96%B0%E5%87%BD%E9%87%8B-%E4%BE%8B-%E4%BC%91%E6%8E%92%E7%8F%AD%E5%8F%AF%E6%8C%AA%E5%8B%95-%E4%BD%86%E4%BB%8D%E9%A0%88%E9%81%B5%E5%AE%882%E5%8E%9F%E5%89%87-114000901.html

一例一休政策,引起勞資雙方不滿,原因在於去年10月勞動部宣布的函釋中,取消一般情況例假可挪移的規定,使得排休一事窒礙難行。一例一休上路後,勞動部近日發布新函釋,回應高雄市勞工局排班疑問,勞動部表示,例假日和休息日可在7天周期內任意安排,只要遵守「休息日不加班」、「不連續上班超過6天」等原則,就不會有違反勞基法的問題,目前已正式生效。
勞動部官員表示,不少企業認為一例一休窒礙難行,是因為誤解例假固定後就無法調動,或是2例假必須間隔6天規定,因此,勞動部以新函釋表示,只要勞資雙方妥切溝通,可任意調動例假日與休息日,只要遵守「休息日不加班」、「不連續上班超過6天」這2個原則就沒有問題。
舉例來說,若員工已連續上班6天,第7天則必須排定休息日或例假日;若第7天雇主仍要求勞方銷假繼續加班,則違反《勞基法》例假給假規定,可罰2萬到100萬元。
你離開是正確的
從你的描述來看
你前老闆的腦子不太好使
人家隨便講講他就隨便下決策
創業的信念也不夠堅定
輕易就放棄
倒只是遲早的
ting012 wrote:
怎麼看文章還真唬爛!...(恕刪)


確實,解散公司並不是說解散就解散的

要資遣員工,還有行政文書要發送,還有要有預告期等等,,,

不過也不是不可能,這個老闆他可能認為他對員工已經夠好了,員工還這樣鬧,如果在加上並沒有賺什麼錢,可能會切心吧~ (我有時候遇到對他很好的員工,確凡事計較,也會很無奈),

不管怎樣,新法上路總會有陣痛,有人出場有人進場,只是希望對整體來說,未來是好的
光這一句就有很大的問題「這幾個王八蛋同事搞了一個文要公司比照新勞基法,周末一例一休,不能連續上班,(靠!星期一到星期四自由排假不好嗎?)」

一列一休是可以挪動的,並沒有規定只有周末......。
本來是
針對某些違反
最基本勞工權益的
行業別開鍘
那些行業還上過街頭抗議
寧願放假不要錢的
因為過勞十分嚴重

哪些大家都知道的
結果政策決定大家都轟炸

最需要一例一休
的某些行業
似乎根本就沒有受惠

例如那些一天三班
加起來36小時的醫療業
或是死鴨子班12hr的
保全保全保護自己的安全
一個月累積500-700小時的
五百俱樂部 七百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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