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好員工,卻是個爛老闆 (更新)

理解中國人的民族性-----奴性。

這句話不是貶義而是事實,取決於您怎麼運用。

原則要訂的硬,但處理要姿態軟。

東方人不外乎法理情,尤其是你已經放任他們太久了,更不能轉變太快,會讓人無所適從。

經營企業你也可以學習西方人就事論事,不適任就fire的原則,只是我會更推薦你去看看古代、近代官場上處理人事的方式與手腕,相信會獲益良多。

不才小弟意見僅供參考,彼此切磋精益求精,如有興趣不妨私訊聊聊。

tonylch wrote:
以前在軍中,長官說
你對底下兇十次,一次對他好,他會記得並感謝,
你對他十次好,一次對他不好,他會把你記得一輩子。...(恕刪)


名言,可惜我了解得太晚,
總是對人太好,現在改也只剩下被記一輩子的份。

RichardHanChang wrote:
好好的公司 請問貴...(恕刪)



+1

不好的資遣了

現在缺人嗎?


看來版大比較適合做慈善事業
或是宗教團體
公司的大小取決於老闆的決心
郭台銘身旁的做錯事的人都要立正罰站的...
這樣搞才能做到一年好上兆的營收
就只有我覺得待遇很普通嗎??

遲到-9點上班,30分鐘內不扣錢,超過30分,請10點再進公司,算1小時事假,30分鐘內請自行補時數,例如9:20分上班-6:20下班
彈性30分鐘,晚上班就晚下班,是要扣甚麼錢??? 超過30分鐘就要請1小時扣薪假不是嗎??

請假-請假是員工的權利,所以只需要通知我一聲即可,無須等我回覆是否可以請假
這點還算人性,但是就如你所說,請假是員工的權利

加班-本公司從來不加班,6點請準時離開,若真的非要加班不可,沒有提供加班費用,一樣是補時數概念
不給加班費也能拿出來嘴@@

退休金-6%由公司全額負擔
勞健保-實際薪資投保
勞基法規定,請記住,這只是法律規定老闆負擔的最低標準

後面福利待遇的部分,也沒寫得很清楚我就不說了。

回到管理這件事,在上位者確實不能想說我給了一定程度的待遇,就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回報,還是要回到制度的建立,不論是否有實質的罰則,都要讓認真和打混的有差異化,才會讓員工服氣。
不管公司福利有多好

沒有提供加班費用就是違法

你要記住另一句話
工作從來都不累
累的是面對人
"優秀的人才不需要被管理,因為他們懂得自我管理"
優秀的人,才懂得自我管理

葉 大同 wrote:
遲到-9點上班,30分鐘內不扣錢,超過30分,請10點再進公司,算1小時事假,30分鐘內請自行補時數,例如9:20分上班-6:20下班


葉先生是在新店h開頭的那間上班嗎

每次找人不是晚到就是遲到,還一副遲到是老大的姿態

會不會太爽

晚到30分鐘就算了,要給的資料也一直拖,

我6點下班就是給我拖到6點半

我還要等你們廠商,有沒有搞錯

好像你們遲到是我害的一樣
皮日休 wrote:
葉先生是在新店h開...(恕刪)



可以九點半才上班喔 那對外為何不說九點半?

客戶如果九點打電話來 找不到人

觀感如何 你還要不要做生意


一天晚半小時,一個月就晚十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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