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換1:1補休大家有賺到嗎?

沒賺到啊,勞工本來就是弱勢的那一方,完全沒保障
a28956215 wrote:
一堆人都再說1:1...

大部份人寧願選一起窮的方案
確不願意選一起富的方案
這社會現象蠻怪的...(恕刪)

有一起富的方案?? 說來聽聽!
一起當資方就一起富了啊!
資方那麼好當確沒人要當!
a28956215 wrote:
一起當資方就一起富了啊!
資方那麼好當確沒人要當!(恕刪)

甲: 我窮得沒飯吃!
乙: 沒飯不會吃肉?
甲: ...
乙: 肉那麼好吃卻沒人要吃!
結論: 廢話一篇

p.s. 錯字不少! "再" ->"在" "確" ->"卻"
講這沒用,2020選舉還是一大堆人含淚投給菜英文。

deepnet wrote:
有一起富的方案?? 說來聽聽!

看看那位大大歷年發言,似乎也不是富有人家,不知道基於什麼理由挺到底,也許真的有一起富的方案吧。

元氣小牛 wrote:
說真的...我出社會...(恕刪)

你好像搞不清楚勞基法,適用責任制是用行業別來分不是用腦力密集跟勞力密集來分,電子業不屬於責任制的範圍,所以你被凹15年了,
說到腦力密集,你知道聯發科也有加班費嗎,電子業裡誰能跟他們比腦力.
我覺得可以定加班雇主一律付加班費用,等員工需要補休,就償還加班費這樣不是挺合理的?

因為立法的旨意是,當時蔣委員提出來換補修,民進黨說好,可以給勞工更多選擇。且過去資方不可以在事先就要求一律換補休。
那就先將加班費匯入員工帳戶,讓員工選擇要怎麼花加班費就好了。

budinx wrote:
看看那位大大歷年發...(恕刪)

抱歉,我書讀不多
所以我並沒有富有
勉強自給自足,
工作至少是自己興趣

不是佔人家便宜來得益自己

其實公司加班不算薪水??走人不會?
不滿意公司現狀???走人不會??
公司給的薪水少???走人不會??
阿連走人都不會,被公司壓榨不是剛好??

我想走出這間公司可能也沒有更好的薪資
所以不敢離開這間公司,不然走人就好
這表達了你頂多只值這個價





a28956215 wrote:
其實公司加班不算薪水??走人不會?
不滿意公司現狀???走人不會??
公司給的薪水少???走人不會??


我認為不能這樣說,從個人來看,確實你可以用走人的方式解決問題,但若以總體來看就顯得沒什麼道理,
比如現在青年低薪問題,總不能跟青年說「多賺一點錢不會?」
又比如房價問題,總不能說「多賺一點錢不會?」
又比如老年貧窮問題也不能說「多賺一點錢不會?」
每個人都有他的能力,無法無限擴張他的價值,當然可以舉很多靠努力而成功的例子,但總體而言人的能力就在那裡了,要考量的是人的限制與總體環境的和諧,比如什麼是合理的房價,需要考量的是社會人民平均的收入與平均房價,你不可能說人民買不起房子是人民不努力,比如什麼是老年合理年金保障,同樣的是須考量物價與醫療資源的環境問題,總不能說老了為什麼不工作,為什麼不把身體照顧好要花大筆醫藥錢。

同樣的勞基法是在合理的調配勞方群體與職場工作環境之間的和諧,總不能弄出一個很嚴苛的工作環境,然後說為什麼勞方做不到?畢竟群體的勞工能力就在那裡了,不可能人人都是神人,應該要以勞工的平均能力作為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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