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方的怒吼!(1/25更新 ) 勞方大獲全勝 資方大敗

台灣這個社會太多積非成是的事情,但大部份的人總是鄉愿以對或默默承受,版主若以合法的管道與方法去討回公道,這樣的勇氣讓人敬佩.
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

qqz1114 wrote:
1/25更新國稅局連...(恕刪)

非常好!面對違法的公司就應該要檢舉,權益在自己手上,該爭取的就要爭取!
加油!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石梯有夢 wrote:
哈哈,這些本來就是在...(恕刪)


我也這麼認為 對於資方的惡劣01上廣大的鄉民也會願意幫助的
大家一直以來都很認同他把公司欠他的討回來

這跟登記地址有什麼關係..會賠償是因為勞健保的損失
我也很支持樓主把這個屬於你的權益討回來
不過公司登記地不同跟你屁事呀..為什麼要因為這個賠償你=_=...

對了 宏達電檢舉了沒有!?
您的新公司成立了沒有!?

快去成立新公司吧 我也期待你的開箱文
不過我跟其他鄉民一樣大家都猜你也只是打打嘴砲而已...
本來就違法的東西當然會贏,不過還是想看你的公司開箱文

huangjauwen wrote:
我看到的是因為看到有商機

所以以搞倒自己的公司為目標

然後帶著幾個人想搞起來..........
...(恕刪)


有漏洞被挑
那也是活該
而且明明你是檢舉"未"辦理營業登記
只是因為勞健保賠償 少在那邊魚目混珠
年底了等放假, 閒著無聊倒很期待看版主的成立公司開箱文. 真的很好奇以你這樣的論調方式你要如何去成立以及管理你的公司, 不要跟我說你是小股東你就不用管哩! 我也是工作了15年才成立自己的公司, 成立一家公司到整個操作整個複雜度跟在外工作根本就是天壤之別. 真的很配服你把成立公司講成一件好像沒什麼的樣子一樣.
為了避免再看到一個社會案件我勸你想清楚再講或再做哩! 不要讓我再看到十年前的案例(我看到你國稅局的文跟這案例在同一縣市), 一個朋友也是20幾歲跟人成立公司,也是超小股, 做個掛名董事, 搞到最後不到25歲就背上4500萬的債務,往後2/3的薪資都要繳給債權銀行. 現在他應該40多歲了吧! 還在繳....怎麼繳得完啦?

vince0928 wrote:
為了避免再看到一個社會案件我勸你想清楚再講或再做哩! 不要讓我再看到十年前的案例(我看到你國稅局的文跟這案例在同一縣市), 一個朋友也是20幾歲跟人成立公司,也是超小股, 做個掛名董事, 搞到最後不到25歲就背上4500萬的債務,往後2/3的薪資都要繳給債權銀行. 現在他應該40多歲了吧! 還在繳....怎麼繳得完啦?
...(恕刪)

慘,我身邊最近也發生一件真實案例

朋友公司真正的老闆,信用有問題

所以說服一個年輕人當掛名的老闆

現在公司跳票了,年輕人這下真的跳腳了

這個老闆好像沒他的事一樣。
酷耶~突然覺得台灣有點希望了。記住喔~以後等你當了大老闆,別忘了你曾經這麼熱血俠義過...
台灣就是缺少你這樣正義的人,每個人都計算著自己的利益。
看到違法不合理的事情就默默承受,甚至叫別人不要張揚。
沒有你的付出,社會只會更加積非成是,不會進步。
既然命運安排你受了這樣的遭遇,就註定了你有能力改變!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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