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合法的開除擺爛員工??

對付這種人就是付資遣費請他走人,再讓他待下去,就只是多付給他好幾個月薪水,資遣費薪水也不是你出的,不甘心什麼,而且資遣費1年也才一個月,最好你這麼閒,花一堆時間對付他,你不會累嗎?

a4paperplus wrote:
這文串下來,真是嘆為觀止
台灣勞動條件會這麼惡劣,看起來好像也怪不了別人
你只是個主管,該做的就是依法行事而已,約談沒用就資遣,如此而已
你對他做的任何不正當的事,公司所有人都看在眼裡
那天是不是也會輪到自己?
不適任?那人資再概麼的?主管在概麼?擺爛絕對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也不會是一開始就擺爛,中間過程有反應到上級嗎?都拖這麼久了,照文中的標準來看
人資跟直屬主管也都很有問題!是不是也要一併逼退
勞基法是對勞工最最基本的保障,保障他同時也保障你
還是你覺得大家都像"蟹工船"裡的漁夫那樣比較開心!


所以從這帖就可以知道台灣的問題了:

1.太多不適任的人當主管:只想搞私刑,心胸不夠廣闊,整天只想搞員工討好老闆和公司上層。

2.學日本搞階級,卻把階級用在威權而不是貢獻上:坐在高位看低位不順眼,卻沒想過自己應盡的管理責任根本沒盡到。

3.明明是勞方,卻自以為資方:給不給資遣費不該由個人去判斷,而是交給法律去判斷。明明自己就是勞方,卻自以為資方,開口閉口跟慣老闆一樣。
給遣散費直接資遣不知道可不可
提前預告一個月

vickyen151 wrote:
http://www...(恕刪)


受教了~(/筆記)

peterTG wrote:
所以從這帖就可以知...(恕刪)

真的超級認同
最諷刺的是我還跑去參加政府辦的三年七萬的課程裏頭的主管課程
其實也沒有學到什麼 或許應該是我自己要上課問老師這種擺爛同事該如何處理吧
我真的問題也很大 有問題搞不定也不求助於人
我同事工作效率比較弱,但懂得迎合地下主管、抱大腿,
我20分鐘內能結束的工作她要花一小時才能做完,
或是我10分鐘可以做完的行政工作,她可以分上午、下午兩次工才結束
相對我事情做完就很悠閒的看網頁!
地下主管反而覺得她很認真,我上班都在打混、擺爛,然後開始不時"不經意"的去向上呈報...
所以擺爛的說法,有時是很主觀的!

chang0980 wrote:
我同事工作效率比較弱,但懂得迎合地下主管、抱大腿,
我20分鐘內能結束的工作她要花一小時才能做完,
或是我10分鐘可以做完的行政工作,她可以分上午、下午兩次工才結束
相對我事情做完就很悠閒的看網頁!
地下主管反而覺得她很認真,我上班都在打混、擺爛,然後開始不時"不經意"的去向上呈報...
所以擺爛的說法,有時是很主觀的!
...(恕刪)


可是我之前公司是做MIS的
所謂的白爛事根本就不懂電腦耶 或者是說他就是一般普通人會打電動的那種程度

也就是說你叫他切vlan 設定路由 或者架設server其實他都不會耶
搞到最後 他連去IE設定 允取下戴檔案 他都不懂
這種程度喔 還升官了呢??

chang0980 wrote:
我同事工作效率比較弱,但懂得迎合地下主管、抱大腿,
我20分鐘內能結束的工作她要花一小時才能做完,
或是我10分鐘可以做完的行政工作,她可以分上午、下午兩次工才結束
相對我事情做完就很悠閒的看網頁!
地下主管反而覺得她很認真,我上班都在打混、擺爛,然後開始不時"不經意"的去向上呈報...
所以擺爛的說法,有時是很主觀的!


樓上的可以換角度想,最終結果兩個人都把事情做完而已

而你也沒有利用多餘的時間對公司做更多的貢獻,以結果論來說兩人是相等的

對於部門士氣和形象,反而你是有負面影響的,因為事情做完所有其他單位看到的是你沒有在工作了

自然所有人包含主管們都會覺得花比較多時間,特別是有加班的人貢獻比較多

如果真的有能力且夠聰明,應該是要主動做更多,讓同樣一小時的時間產出多出幾倍

而且職場就像是大社會的縮影,向上管理,讓主管了解你的貢獻與想法也是重要的工作

主管也是透過各方面的觀察來了解每位員工是否適合再往更高的位置前進

如果只著重在時間內做完眼前的事情,那只有生產線的工作最適合了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所有人家裡都有裝修過,裝修時,付錢的就是老大,也就是類似職場的老闆

裝潢師傅就是員工,正常來說,老闆和員工應該是要有完整的溝通,特別是裝潢師傅是實際的執行者最了解每個執行細節

有經驗的裝潢師傅就會很主動的確認老闆每一個應該注意的地方,確保每一項都是老闆想要的設計

這個就是向上溝通

完整溝通的結果就是雇主還會再介紹其他的工程,慢慢工程做不完,就需要成立自己的團隊

也就類似職場上的升遷,公司給你一組人來做更多的事

而常常出現的就是裝潢師傅也不問老闆,只顧照自己想法拚死拚活做

最後成品出來是很美,整個設計卻又不是那個家庭真的想要的,每個案子都只有一件就斷線,案子越做越少

這樣只能說技術很好,實務經驗有待加強而已

但結果就變成樓主提到的問題人物,可能自我感覺良好,但是卻忽略了老闆的真正需求

同樣道理,換成是自己做裝潢工程時,結果不是被裁員,而是自己接不到工程可以做,擋了自己的財路


其實,行政助理的工作量真得不算多,對於能改善公司運作的建言也提過,但總不了了之,
所以其餘時間我在辦公室外除過草、扛沙包、刷地板、修電燈,
多做點事,上班時間可以過快些!
但因董事長不會看也不在意,地下主管知道也不會呈報,
原說看表現加薪的承諾在過了半年後都沒有兌現。
(本人效率與工作量不比前任離職小主管差,薪水硬是少了4000左右)

PS.地下主管只是名會計,但卻可以因為對中階主管不滿,努力不懈的越級"呈報",
終於在4月份完成她的目標,該主管被資遣。

客戶對於會計的客訴也不是沒有,但她會自動隱匿這些客訴,曾經有次小助理我刻意將客戶的客訴直接上報董事長(嚴重可導致國稅局查帳),而董事長只說"這事要避免,是不該有的行為!不然被查到我們很麻煩。"
會計沒事,但我反被她劈頭大罵,還警告我以後任何有關錢的事要第一時間讓她知道。

所以說,擺爛有時是因為努力後只得到失望所造成的,而且也是很主觀的看法。

linml0125 wrote:
對付這種人就是付資...(恕刪)
想要叫人走卻連資遣費都不肯發
就我看來員工濫但昰主管公司更爛
可有想過妳的爛同事可能有父母要奉養
有小孩要教養
有老婆要供養
說真的擬跟黑心事業有什麼分別
台灣向下沉淪最大關建
就是這些把黑心當作理所當然的老闆跟主管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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