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terry wrote:http://www.bli.gov.tw/sub.aspx?a=tHxFCdFgZ7Y%3d附件下載10.相關法令規定及解釋請看第23條 謝謝你,照字面的意思,我可能真的誤會了這條規則,我會再找相關勞保局問清楚,不過我覺得應該就是你講的那樣沒有錯,再次感謝!
naposin wrote:勞工從來不繳退休金,還可領月退到死,勞工是賊嗎?你的角度是?? 你要領更高的退休金,你自己是不是也該除了6%(我公司100%幫員工存入的)之外,自己也要多存一些進去吧,請把全文看完再回文!
我沒有胸部 wrote:真抱歉去多學一點再...(恕刪) 這種專業的,不用貼出來,沒人會想要看的,想想不要說公務員,那個老師,連現在這麼難考的老師,都還是有一些不適任的,那老師也和勞工一樣薪水,那不就沒人去當老師,那你的孩子要給他教嗎?盡量打壓,二十年後,老師的水準下滑,現在的二十歲年輕人生的孩子,剛剛好碰到,老師本來就是要給社會高階的人做的,沒錢把孩子送出國,就真的只能寄望我們的老師好了,講講好像要給更多錢吧,想想你聰明過人,會去賺錢不多的地方嗎?錢多,就是要社會上更多聰明往教育這裏跑,那孩子才會教的好,不是嗎?
jack0101 wrote:所以台灣政府應該不要請軍公教阿 既然請了就應該把退休金還給人家 ~...(恕刪) 那當初不要發戰士授田證,也不要設定十八趴的制度,直接投降比較快,也不會吵著誰有十八趴十八趴最早法源本來就是老兵軍人適用的 ---1958年由國防部與財政部會銜發布缺乏法律授權的行政命令──《陸海空軍退伍除役官兵優惠儲蓄存款辦法》公務人員在那邊吵甚麼?
eclose wrote:看了廣大01版面上批判軍公教的文之後,這標題是我有感而發,我公司內有十幾個員工,員工退休金都是我100%,用薪資*6%去按月存入,員工一毛錢都不用出,退休後,員工可領月退領到終身,這制度合理嗎?(恕刪) 你這種不太懂勞工權利的發言口吻還真不像一個老闆,能不能麻煩你貼出一些相關證明的單據?
Lightwave18 wrote:你這種不太懂勞工權利的發言口吻還真不像一個老闆,能不能麻煩你貼出一些相關證明的單據?我有點擔心你底下員工的權利 沒關係啦,反正你就把我當軍公教鬥爭吧,我沒差的,盡管罵軍公教沒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