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男性女性,沒有人希望待在一個遭受性擾的職場
不要擔心這件事情會造成職場上的影響
這件事情是該位同事違反職場道德,沒有得不得罪的問題
出來工作就是講道理的,對方違反刑法自然由他承擔
既然已有犯罪事實,妳理當可以預先錄影蒐證
我想這方面已經沒有妨害秘密的問題
就算對方硬要說妳偷錄音,但妳的動機是出於自我保護
不管怎麼樣妳都是站得住腳的一方
建議妳下次遇到他先做好準備,在場最好有其他同事
當她言語騷擾時,當下立即做出口頭上的反應
就算妳沒有錄音存證,我想也妳們先前也沒有過節
妳並沒有陷害他的動機和理由
報案後偵查隊轉交檢察官也是依自由心證判定
妳不會有誣告的問題,畢竟妳確實受到騷擾、迫害且陳述事實
**如妳文中陳述:包括: 問我跟老公的性生活(問得非常露骨/多久跟老公"做X一次" 是不是很少做 我就知道...等等/還問我生小孩下面有沒有縫)
還一直說他"現在想要" 要找我跟他出去"約會" 要帶我去"做快樂的事/紓壓"
這樣的內容大家看了都覺得是性騷擾,更何況是妳的主觀意識
總之這樣的案件是否起訴,就是依檢察官自由心證
論對錯妳一定是有利的一方
不必害怕跑偵查庭、法院,一回生二回熟三回當自家廚房倒著走
只要我沒做錯事,跑就跑沒什麼大不了
要記住,默默忍受得來的只有變本加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