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哥. wrote:當每個人都放假,那觀光 旅遊 飯店業、飲食業、娛樂業、商場、百貨公司誰來做? 給加班費請人加班啊,有問題嗎?11月底就是老美的採購旺季,人家就是多請人來因應,而不是把員工操到死就好像選舉的時候找走路工來幫忙一樣的道理很難理解嗎?
.展哥. wrote:當每個人都放假,那觀光 旅遊 飯店業、飲食業、娛樂業、商場、百貨公司誰來做?(恕刪) 如果中產階級有更多假可以放那就會更有時間消費這樣內須產業就會更有發展內須產業的老板就要請更多員工來舉例來說好了為啥國內職棒發展不起來因為職棒比賽時間一般上班族都還在上班有誰有時間去看呢?
在台灣....私人公司就算給 每年 365 天特休...也休不到....因為....勞基法明文規定...請勞工自己去跟資方協調...特休假....而不是強制資方一定要讓勞方休特休假....資方說表示人力吃緊不給放...勞方只是被凹.....所以為啥要凹七天國定假日...就是因為特休休不到,看的到吃不到...特休休不到,看的到吃不到...特休休不到,看的到吃不到...特休休不到,看的到吃不到...總統還說勞工放假放太多.....總統還說勞工放假放太多.....總統還說勞工放假放太多.....
.展哥. wrote:當每個人都放假,那觀光 旅遊 飯店業、飲食業、娛樂業、商場、百貨公司誰來做?...(恕刪) 再多請人阿.....再多請人阿.....再多請人阿.....落實 三班制 每週 40 小時....為啥國外薪資這麼高??因為要高薪才請的到人...國內為啥低薪...因為就是有勞工被凹加班去補資方不願多請人的漏洞當大家都不願意去加非必要的加班時,尤其是資方說請不到人時,千萬別去加班...久了後,資方只能提高薪資來請人..另外台灣有陋習,薪資應該強制透明化,至少訂出階級薪資區別...
我覺得這根本是政府自己搞出來的爭議誰說勞工一定得周休二日? 一定得比照公務員?其實定幾個規範周休二日+沒有七天假雙周休二日+有七天假無法周休公司定連續工作時間+放假天數也不需要規定產業別讓公司自己去決定自己的上班和放假要用哪一項規範就好為什麼一定要勞工比照公務員? 然後惹得一身腥國定假日統一,對國家有什麼實質上的幫助?說要國定假日放假全國統一然後一樣是放假議題的特休又不統一強硬的態度要砍掉 7 天假,好嘛,小老百姓也沒輒去扺抗那至少特休假也來個統一嘛放得到放不到是一回事,至少不要讓勞工和公務員特休有差別待遇公務員滿 14 年就有 30 天特休假,勞工要做滿 25 年才有這怎麼又不改了?既然一樣是放假的特休都分公務員和非公務員那一樣放假的國定假日,又何必硬要砍掉勞工 7 天假來和公務員統一?
勞動部說的沒有影響有兩個層面一是過去實質實施週休二日,用七天假挪補週休的公司,改成一例一休單週40砍七天假後這些人是沒有影響的另一個層面是,原本就沒在鳥勞基法什麼七天一例假,雙週84小時的基層勞工(尤其是基礎建設相關的泥作、木工、空調等勞工)這些勞工根本也沒在管勞基法的,一天做超過12小時家常便飯,連續一個月沒休息也很常見(大小月淡旺季)好了,對於後者來說,的確不管你勞基法怎麼改,沒在鳥就是沒在鳥,有做有錢沒做沒錢就是定則要改善這一塊,只有落實勞基法,加重罰則才有用。但是勞動部會說 : 這樣企業負擔太重,會倒閉。(什麼時候企業倒閉是你勞動部的業務了? 那是經濟部要擔心的事好嘛,勞動部搞清楚你的頭銜)我們這是什麼樣的國家跟法律,法條定出來了,實際卻無法執行,那定這個法幹嘛? 願意遵守的就來遵守,不願意遵守的....就算了。把重點放回前者好了,我也是屬於前者,原本就週休二日沒七天假(實際上是七天假挪去放週休)照勞動部的說法,改單週40 + 砍七天假,對這群勞工沒影響,我完全同意,因為的確整個帳面上完全一樣那我就有意見了,勞動部花了這麼多年,修法修到天翻地覆,然後跟我說 : 跟你沒關係這什麼邏輯,不是說要改善勞工環境? 修法修了這麼多年,結果不守法的還是不守法原本合法的也沒更好,那你修這個法幹嘛? 難道我就不能週休二日又有七天假嗎? 根據什麼理由不能有?勞動部根本就是一邊減少勞工工時,另一邊又減少勞工的假,一來一往朝三暮四,把勞工當猴子耍?但政績上還是可以計上一筆 " 推動單周工時40小時,大幅減少勞工(帳面)工時,推動勞動環境改善"這種手法看了就覺得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