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兵 wrote:
我一年52週,約有45週都回去給父母看
吃母親煮的飯,我也有孩子,帶孫子給他們玩樂
爸媽年紀大了, 以後回去換你煮或去餐館吃, 不要再讓老人家忙碌了
他們是愛你甘願為你付出
但說真的那些準備/煮/善後, 真的很累人
小孩給父母玩樂父母是很開心沒錯, 但也別讓他們太累囉
還有, 500~1000的確實不太好看, 以前父母給的零用錢可能都不只如此
看大家的反應就知道了
不如不要給, 逢年過節再一次包大點的就好了
回應標題:
以前單身時賺4萬給1萬, 只要加薪給爸媽的錢也等比例增加, 逢年過節也會再包個8千/1萬2之類的
結婚時爸媽要包一筆給我但我拒絕了, 連喜酒剩的錢都讓他們自己留著
直到第一個小孩出來一段時間後才減少給, 第二個小孩出來才沒給
現在養小孩又養房, 心有餘而力不足了
不過過節紅包還是會給就是
個人積分:29分
文章編號:40286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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