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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家族長孫被通知只要頭七與出殯日到就好;
奶奶之前已經在呼吸照顧中心不省人事躺了好幾年(氣切+鼻胃管),
然後某法規修正家屬可以決定放棄之後
家族call在美利堅的姑伯叔們回來開會決議~~拔管讓奶奶好走
奶奶的後事大多都給禮儀公司安排,
我們家族長輩主要是在跑要把奶奶跟爺爺合葬在汐止五指山國軍公墓的流程
個人的工作是4班2輪輪班制做三休三
頭七與出殯日都剛好是排到輪休日
依照公司規定把訃聞還有死亡證明書送上去
廠管理部,總管理處以及員工福利委員會都來關心有無需要協助幫忙之處
由於只辦家祭所以都婉謝了
至於這個主題請喪假出去玩~~~
坦白說~~~我就是把都沒用到的喪假百日內給他請下去帶老婆出國玩了十天 (喪假+輪休)
單位主管批示時以及同事完全沒有意見~~
(另一個可能原因是~~我結婚時輪班人員人力緊缺~~
請婚假主管拜託我請3天就好行不行<喔~~好吧
>~~~~不過他個人紅包包超大的
主管的那包比全單位合包的還大~~~
)反正規定該給假,依規定申請請了是要幹啥公司也不想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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