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Chin1120 wrote:我從06年11月在同一間公司到現在, 我知道七年會有十四天特休,我還要問的是七年總共加起來會是幾天,我算了一下是62天,不知道對不對? 在年後就會離職了,只是想把屬於我的討回來!...(恕刪) 特休沒看過有公司可以積假比較好的公司會在當年結算後沒放的折算成薪水一般都是,沒放完是員工自己放棄的
TonyChin1120 wrote:所以說我想去勞工局搞...(恕刪) 如果你想搞公司,應該是朝公司規定或程序著手。比如公司有明文規定的特休比勞基法嚴苛。或是依規定請假都不准。讓勞工局來做個勞動檢查也好。當然如果都沒有白紙黑字的證據,應該是告不成的。
TonyChin1120 wrote:在年後就會離職了,只是想把屬於我的討回來!...(恕刪) 你確定討得回來?!有的公司是不能遞延特休的理論上剩餘的特休要換工資給你但是大部分公司都假裝沒這回事直接歸零所以我推估你討回的機率應該是00000000......像我每年都在休去年的特休, 沒休完的公司也只感謝你的辛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