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ncer lin wrote:原薪資項目中的伙食津貼為1,800 (上限),即21,600/年的薪資為免稅額,設立的初衷就是協助同仁節稅,..(恕刪) 想問一下這樣真的有幫員工節到稅嗎伙食津貼可以不用算在所得稅內嗎??
無聊MIS wrote:只要原有薪資不變和...(恕刪) 企業虛增伙食費 稅局要查我對於伙食費免稅額調高的理解,是來自於財政部長的說明,當奴工別被老闆吃了不知道.公司可以任意決定發多少伙食費給員工,不發亦可,目前免稅額提高為2400元.
briareus wrote:想問一下這樣真的有幫...(恕刪) 不能說是「節稅」,而是伙食津貼從1800增加為2400,等於你的薪資多了600,而這600元是免稅的,也就是明年你申報所得稅的時候,所得會增加,但增加的部分不需要繳稅。這是政府鼓勵企業幫員工加薪,因為企業可以列作伙食費,員工也免稅。但不能把本薪挪過去伙食津貼,加總起來還是一樣,這樣就是不肖企業了。
wplinwp wrote:不能說是「節稅」,而是伙食津貼從1800增加為2400,等於你的薪資多了600,而這600元是免稅的,也就是明年你申報所得稅的時候,所得會增加,但增加的部分不需要繳稅。這是政府鼓勵企業幫員工加薪,因為企業可以列作伙食費,員工也免稅。但不能把本薪挪過去伙食津貼,加總起來還是一樣,這樣就是不肖企業了。 原來是這樣難怪這個月突然多了600元…
風見鴻 wrote:國稅局修改伙食費的...(恕刪) 你說的是對的。但是也是因為這樣,多數的企業目前還是給予1800伙食費不予調整。原因就是當初這變相加薪並未獲得資方同意,貿然的推行這樣的政策,國稅局就被罵得很慘。我們公司目前獲得的指示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