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報到結果是約聘的

這家公司在搞笑嗎?!

一個6個月約聘工作, 若曠職要賠1個月薪的10倍?!

也就是若曠職, 我不但6個月的薪水要還給你, 還要多給你4個月月薪?!

有沒有這麼好賺?! 業績是靠員工曠職創造出來的嗎?
放心跟勞基法抵觸的任何私底下的契約 就算簽了也是無效合約,打官司100%一定是資方敗訴。
你就做幾天看看不爽就換工作,公司要是不張眼要你賠錢 你就不用客氣挖公司一塊肉。
話說~~~版主,這份合約你簽了嗎? 這也是這次討論重點之一,另外工作內容是什麼,是什麼類型的公司
合約我還沒簽 人事資料也都還沒交 全部帶回家了

另外我的工作是科技業的業務


結論 這張紙稱不上合約,因為不是雙方平等的條約。 且只有罰則並無簽約金等其他獎勵 無效!

P.S 勞基法規定 到職三個月內任何一天提離職都可以隨時走人。



不放心的話可以拿去勞工局免費諮詢...那邊有專業人士。

這份約輕易可以看出幾項跟勞基法牴觸的地方
既然如此,何必簽了約等到時候出問題再上來討拍
要嘛不要簽,要嘛就是先拿去各縣市勞工局問個清楚
不然真的出了問題,還是要花時間進調解,也是浪費你的時間

robucci2008 wrote:
合約我還沒簽 人事資料也都還沒交 全部帶回家了

shian1019 wrote:
粗看了一下你們公司的勞動契約幾乎都是違法,
離職時好好到勞工局聊聊天,就可以多一筆收入~...(恕刪)




問專業的比較實在。

robucci2008 wrote:
另外我的工作是科技業的業務


樓主是女生嗎?

如果是 小心這業務是賣肉導向

有些公司專招女業務去性服務潛在生意對象

女業務如果不肯 這時這約聘契約就很好用了

robucci2008 wrote:
大家好
今天第一天上...(恕刪)


這合約問題太多了

塊陶會比較好
台灣怪事依堆,反正HR亂搞,老闆亂簽,政府放水
當出事,政府裝傻推給企業,不過也沒錯,企業自己造孽自己收,但往往沒事頂多罰小錢

你可以問問前輩,是否他們過去也一樣,求公平性
若只有你特例,那就得問清楚原因,若不是,就呆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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