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phen wrote: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恕刪) 哈........組織法玩法律條文你玩的過專業的嗎??健保局改制風雲真的不是以訛傳訛喔!!這事好像最後還是靠內部考試這種偷吃步,根本沒經過國考吧總之,這種條文的解釋留了很多的漏洞可以鑽所謂的組織法參考而已
整個機關一起轉過去有案例五院機關都僑好也許可以幹因為比如這麼大一個機關當初草創時尚未料有這麼大的組織和業務所以只是臨時經營型組織因時代演變有其就地合法的需要(隨人解釋)這都是很大的勢力才推的動的案子只是現在觀感不好了,沒人敢做單單個人你以為容易安插反倒絕不可能因為公務人員資格身份是一件必須要上到各大部院的案件可不是縣市自己"冊封"的就地合法不會因為你個人而開不管你地方勢力再屌都勾不著邊銓敘都有案可追,突然出現的傢伙沒可能的公加機關都備有安插有山人士的崗位比如僱員、工友之類的萬年太上職缺實在不需要跟大家搶高普考的屎缺
張飛打岳飛,不同年代的事,升等考試規則也早就廢止了有人想援引,91年廢止的「行政院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雇員升等考試」試圖比照辦理,想加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結果想歸想,最後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草案中,雇員升等考試轉任條文刪除.......真的是「沒通過 雇員轉任公務人員」
calvinklein5 wrote:服役退伍後 工作了6...(恕刪) 我的身份有機會請看我的發文吧,因為我也有一個相關的問題沒有人回。我認為你選的單位太local了,難免有這樣的現象,當時聽補習班老師說,能到中央盡量,不行也要縣市政府,再不行才是公所或是縣府一級機關下的二級機關。我想你應該是錄取名次沒有排很前面,跟我一樣吧。這說明一件事,考上已經不容易,還要考的好,可以選擇的空間才大。我今年分發看到大家都先搶中央,再搶地方,然後最後才是公所和預估缺(明年年中以後才能上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