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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只要是掛公司名的東西,就照說好的來走,立合約比較好,大家話先說白
不是股東或老闆自己下去做就不用算薪水這部分,這樣帳務會分不清
什麼職位多少薪水,剩下的該分多少就照說好的去分
不然你就通通包回去自己做!! 這沒什麼對錯,在商言商!
單純看你字面上敘述,你先把你這份心思放下,你自己也有提到將來創業非他不可,將來對方是否也可以想成公司能成功都是靠他你就不用分那麼多了?
雖說是乾股但錢還是要進去的,這個就看先說好怎麼樣攤比較好
凡事最好是先說清楚,最好黑紙白字,不要看了錢頭忘了後頭,雖然也看過不少既得利益後變的嘴臉比誰都快的
一個工程可能賺個幾十萬的還沒啥感覺,如果一個工程賺的是百萬千萬呢?
很多心態就會一直被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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