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某公職公司~~有業務營運櫃台 有行政單位!行政單位 幾乎都可以很準時5點半下班~~但業務櫃台 幾乎每天都逼近9小時~但現在勞基法規定 週時工作只能40小時!而且每四小時 一定要休30分鐘~所以 公司就用各式方法 要求屬員做簽到規避規定~加班費~~~免談!! 只要鐵捲門一放下! 就不計工作時間!~
contreras wrote:我們是某公職公司~...加班費~~~免談!! 只要鐵捲門一放下! 就不計工作時間!~ 我在燕巢某大醫院,我們(護理、行政、醫技)也是有分打卡時間跟上班時間耶打卡時間過後就一律算是自願加班超讚的~不但不用給加班費跟補休時數主管還可以考洗員工效率不佳,所以需要自願加班
RAIL wrote:現在很多人5點半下...(恕刪) 應該很多吧,例如工廠的作業員如果晚上不加班,通常是時間到就閃人了像我自己也是都很準時五點就下班一般來說都是快下班前就開始做程式段落結尾除非真的忽然想到某個功能怎麼寫才會有可能五點半才走但也不會超過五點半,除非想留下來加班不過通常一加班就會直接到八點半才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