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人士怎麼看,Pokemon go 《寶可夢》遲未來台與這場官司有關?

台灣專利是採國際認定
只要能證明在國外有人更早提出
那台灣的專利就有可能會被推翻
大部份的情況下是允許「共同獲得專利」
雙方彼此不需要補償或賠償

aronyang wrote:
專利蟑螂? 說話不要過於武斷。
單純的概念若沒有詳細的運作方式與目的,則無法申請專利。


但是這並非專利申請成功的充要條件。


看到這則新聞,我要趕緊去申請 生物吸取氧氣後取得能量 的專利,以後沒付我權利金的人就等著窒息而死。


妙的是他有米國律師身份,居然不知道要在米國申請專利,我也是醉了。

not for sale wrote:
不要來台較好現在路...(恕刪)


這就叫做倒果為因,因噎廢食,
你要不要說菜刀會刺死人,所以不准做菜用菜刀?

sroach wrote:
在地球某處已經有人公開這個想法,而且內容是非常相似甚至是雷同


那要看了——

承審法官的法學思想,是自然法為先,還是形式法為先。

重視自然法——專利與註冊關係較小;
重視形式法——專利需要法律程序宣告……
海對岸的中國人,近幾年的商務訴訟,正在把專利權訴訟變成一場鬧劇。

如果能使得大眾反省這問題就挺好的,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政府該頒獎給這律師,他讓台灣人免死很多人~真是用心良苦~
great943286 wrote:
所以他要求 1億 我覺得不過份 而且律師這職業 本來就是很兇悍 他可以惹別人 但別人很難惹他
重點是他當年就是申請過了 台灣專利屬他
什麼東西在外國要是沒事的

來台灣一定出事
PallasChiron wrote:
那要看了——

承審法官的法學思想,是自然法為先,還是形式法為先。

重視自然法——專利與註冊關係較小;
重視形式法——專利需要法律程序宣告……



台灣的法官9成9
腦袋不都是裝大便的嗎?
剩下一個 是因為
破了一個洞


budinx wrote:

但是這並非專利申請成功的充要條件。


看到這則新聞,我要趕緊去申請 生物吸取氧氣後取得能量 的專利,以後沒付我權利金的人就等著窒息而死。


妙的是他有米國律師身份,居然不知道要在米國申請專利,我也是醉了。


我也要趕快去申請
機械車輛 不管2輪4輪6輪8輪10輪的天上飛的地上跑的海裡游的
以後只要加了水就可以跑 不需任何燃料
我要將這個構想專利 世世代代的傳下去
也許100年後 200年後 人類發明出來了
我的子孫也能靠這個吃三代

odenshop wrote:
什麼東西在外國要是沒...(恕刪)
AR在1990就提出了,民國95年(2006)才申請專利?

不是專利流氓是甚麼?
對於不敢面對事實的人,我無話可說... 對於事實反駁到底的人,請繼續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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