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_2_0 wrote:
fen666 wrote...(恕刪)
正是指7條第三款最後這段字,最好去勞保局確認一下!
如果已經用最高投保金額保滿60個月(月領按最高60個月計算),那現在加工會就是繼續買年資,投保金額就不用高!
建議再考慮健保投保金額、所得稅申報問題,應該就可以決定了。
國民年金法
第7條 未滿65歲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應參加或已參加相關社會保險者外,應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
一、年滿25歲,且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
二、本法施行前,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年資合計未達15年或一次領取之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總額未達新臺幣50萬元。但所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年資或金額不列入計算。
三、本法施行後15年內,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年資合計未達15年或一次領取之勞工保險及其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總額未達新臺幣50萬元。但勞工保險年金制度實施前,所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年資或金額不列入計算。
第30條 請領老年年金給付,依下列方式擇優計給:
一、月投保金額乘以其保險年資,再乘以0.65%所得之數額加新臺幣3500元。
二、月投保金額乘以其保險年資,再乘以1.3%所得之數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選擇前項第一款之計給方式:
一、有欠繳保險費期間不計入保險年資情事。
二、領取相關社會福利津貼。
三、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但第7條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之被保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僅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者。
5_2_0 wrote:
一位50歲女性作業...(恕刪)
剛剛再仔細看第一篇,為何年滿50歲年資30年是用辭職?而不是申請退休? 同一家公司不管年紀,待滿25年就能申請退休啊,退休還能使用勞退,您這位朋友虧大了,理由如下:(公司最喜歡這種,有退休資格,也有舊制年資,但卻主動辭職),我建議您請她問一下勞工局,看看能不能挽回,將辭職改為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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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一下,目前您與大家都卡在勞保討論,我想這位作業員50歲30年年資,應該都在同一家公司待滿30年,還有都使用勞退舊制?
幾個法律要去看看:勞動基準法(勞基法)、勞工保險條例(簡稱勞保)與勞工退休金條例(簡稱勞退),當然要細讀,還有他們的施行細則。所以有五個規定要去熟讀。
勞基法
第 六 章 退休
第 53 條
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
一、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
二、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
三、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假設退休五年平均投保薪資為2.5萬,這時候有兩條錢可以領(純舊制)
1.勞保:2.5萬*45個基數=112.5萬(政府支付,前15年年資一年一基數,15年以後兩基數,最多45基數,勞工保險條例第59條)
2.勞退:2.5萬*45個基數=112.5萬(公司支付,前15年年資一年二基數,15年以後一基數,最多45基數,勞基法第53條)
假設退休五年平均投保薪資為2.5萬,這時候有三條錢可以領(新舊制並行,假設她在94/7/1改選新制,舊制年資18,新制12年)
1.勞保:2.5萬*45個基數=112.5萬
2.勞退舊制:2.5萬*(15*2+3)基數=82.5萬(公司支付)
3.勞退新制:2.5萬*6%*12年*12月=21.6萬(公司支付,但要到60歲以後才可以請領)
您都沒講勞退部分,那筆錢也是滿大的。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