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惡質員工的遣散費問題?

Lamune_22 wrote:
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守則情節重大...(恕刪)


你要有證據

例如:勞方寫的事件改過書(具簽名)、錄影、錄音、驗傷單(打人)

然後你們去市政府勞資服務那一區類似報案動作,寫申請勞資調解
記得帶他的身分證影本(主要是知道對方的地址,身分證字號、姓名),市政府要寄勞資調解時間的信件給他
這樣你就有政府派的第三方公證人,比較保險(政府機關當公正方)
第三方公正調解人具有法律訓練背景
所有的公文及法律問題會幫你調解得好好的,避免他日後再來騷擾你們

自己私下和解比較累,費時又費神

這種事不太可能上法院,情節不夠重,你只要收集證據,例如你們裝有攝影機,或是錄音錄影存檔

通常這種事件上調解委員會,很快就處理好了

事後會給你一張雙方調解證明,註明不得再來騷擾你們及其他人

他若再來就有證據上法院了

ps.他尚未自己請辭確定離職前,或是公司與他勞資調解未達成前,不可以退勞健保
遇到問題員工
越早請他走你越輕鬆
付點小錢沒甚麼
記得寫資遣單,註明資遣原因,影印一份自己備存,寄到當地政府的相關單位去
你就有一張政府單位的單子留下來當證據了

另外,你們有問過這位五年的員工為何近來頻頻出問題,他有甚麼生活困境要解決嗎?

可能遇到事情無人商量,心情過不去,就用最原始的暴力發洩



ps.他尚未自己請辭確定離職前,或是公司與他勞資調解未達成前,不可以退勞健保

告訴自己,這激怒不了我! 小事! 小事而已!

這種小錢再賺就有了! 不必和不好相處的人耗費你的寶貴青春和時間,甚至你美麗的心情。

記得台灣是法治區,這種小事不會被市政府吃案。(好吧!除非你的縣市公務員很掉漆)

Lamune_22 wrote:
小弟的父母經營傳統...(恕刪)


身為老闆的 你父母親 無法處理嗎??

這需要用到法嗎?

我想是你太年輕吧!!

年輕人 很多事不是法的問題喔!
這種人跟他來硬的難保他會不會之後跑回來亂
是我就會花錢消災 並且保留一切對他不利的證據
你現在文裡提到的是兩件事

1) 騷擾員工並侵占財務
2) 資遣員工

侵占與騷擾恐嚇部分可以收集證據控告

資遣員工則是另一獨立事件, 應按法規於以資遣

所以請結算後資遣他, 並收集證據提告....
當這位員工有不當行為
管理者須當面口頭溝通勸阻.
勸阻無效仍然累犯 就予記過處分
屢勸不聽 就只好資遣.
要循序漸進備有人事時地物的記錄,才符合趕人走的SOP
之前朋友家也是員工收錢沒繳回來
老闆娘進去拿菜刀出來問他要不要離開...

什麼事都OK貨款不要給他不清楚.不然以後問題很多
四個字,財去人安樂.....好像是五個字 你是資方,買保險避風險的道理你應該懂的~

Lamune_22 wrote:
小弟的父母經營傳統...(恕刪)
依您補充的內容 分段來看

當然是希望好聚好散,
但並不是公司無故而不要他,
他本身工作時算表現良好,

請假的問題是長久以來都有的問題,

重要是由於最近他的表現和態度實在太誇張,
還要付他資遣費真的是會很不服氣,
但還是得依合法的方式走啦

1.工作表現並無不良

2.請假問題是公司福利政策 公司有影響要修改政策阿

3.所以有大問題是近來一年(不服氣不爽給的部分)

建議是照常資遣
一個月預告工資加+2.5個月(有爭議你不想給的部分頂多半個月)

差半個月薪資而已 依常理判斷當然是直接資遣

還能穩定公司的環境 讓其他員工安心

凡是適可而止,莫為已甚
把狗逼到牆角你敢保證他不會反咬你
甚至咬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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