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問問..原本4個員工作的量~因一人受傷休長假~另外3人增加工作量....卻沒因此有獎金!?

你的心態有問題,一個人休長假本來他的工作就必須分擔到其他人身上。
每間公司在填補職缺進來前,該職務工作內容幾乎都由原本的人員平均分擔掉。
要老闆幫你們加薪是絕對不可能的,哪有這麼好的事。

好好撐下去吧,我每次去報到的工作,大家一看到新人來都迫不急待趕快把原本工作丟出來給我嘞。
其實有些公司是公平的
我分析給你看

假設配額10名員工
現行10名員工
假設每日工作八小時
所以 這10個人 每日工時 80小時

其中2名離職

剩下8名員工

那兩名不在的員工的工作
當然由這八名來頂替

所以80小時的工時分給剩下8個人做
每個人每天做10小時

一來大家有班可以加 每天加班2小時 每個人多給你1.33倍時薪的加班費
再來每年到了打考績跟調薪的時候
假設每個人扣打 調薪1000元

所以 大餅是 10000萬

本來十個人分 每個人調1000元
變成八個人分 每個人調1250元

再來每年到了領年終 或是績效獎金的時候 (有些公司等於領兩次年終)
假設扣打每人10萬 所以大餅是100萬

本來十個人分 每個人10萬年終或績效獎金
變成八個人分 每個人12.5萬年終或績效獎金

其實很多上市櫃大公司 都是這樣算的
因為部門多,績效獎金又公開,其實很多人都能夠算

餅就這麼大 人就這麼多 你領多少 除了看人 當然還要看你的績效嚕~

所以 你調多少 領多少 全看你上面的老闆~ 好好工作吧~



mogu520 wrote:
這一直以來是我心中...(恕刪)



貴公司是否在新竹附近做PUMP的??
因為跟我朋友之前的情況很像~
哈~
RichaerdGame wrote:
以前有位01的老闆説:公司賠錢時,也沒扣薪水。


咦?是嗎?

你們是把可以得諾貝爾獎的「無薪假」擺哪去了?
嘘は真実の影!

mogu520 wrote:
這一直以來是我心中的...(恕刪)


因為你讓老闆發現到之前要四個人的現在三個人就做得完了
那麼他只會覺得三個人就可以,哈

如果不想要的話,就請加班吧~~~
如果是因公受傷, 公司是必須給予公傷病假, 且不得扣薪的, 也就是說, 公司薪資支出並無減少, 但若是離職或遣散人員就另當別論, 工作份量要是真的過多, 多數會超過正常工時, 就應依勞基法付予加班費, 若無就是違法, 可向勞檢單位舉發, 以保障自己權利
一定要讓老闆知道人力不足的問題 不要全力以赴達成任務
因為這個世代太多慣老闆
唯有把事實呈現出來 老闆才會想補人 或多發加班費
很簡單,吞不下去提離職就好,你不反應些什麼,老闆也不會主動要作些什麼

電光老騎士 wrote:
長久以來我一直有個疑問,貌似01上面當老板的比例非常之高,要不怎麼總是出現資方角度的言論?...(恕刪)


公司一定是營利事業
但不全然是慈善機關
(兩者兼顧是理想)
必須對股東負責
更要對(正面的)勞工負責

這不是常識嗎
當你的同事臨時有事
1. [短期,不超過一週] , 同事之間能力所及內互相幫忙一下, 未來別人也會幫你

2. 長期時, 你應該是按照你原本的節奏來做事, 當產出不足時, 就要明白講出人力不足,
要嘛就是拿出加班費, 不然就是要補人

不要傻傻的什麼都吞下來, 吞下來只會被吃死死而己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