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是否有違反勞基法


cccu225 wrote:
謝謝各位的回覆,我...(恕刪)
長遠看會因你而受益,總是要有人願意挺身而出才會改變。

cccu225 wrote:
另外想請問說,如果我在離職後去投訴
公司的同事會受到什麼影響嗎?

離職後去投訴,公司會被處罰,之後老闆就乖乖遵守勞基法。同事要是知道是你的功勞會很感激的。
所以當初談薪水的時候,勞方也並沒有說明是日薪的算法,是這樣嗎 ?

建議可以拿薪資條去勞工局諮詢看看。



日後如果要再度求職,對於薪資要詢問得更加仔細了。

我以前面試是會問薪資是否是算月薪,有些公司就會直接跟我說是算日薪的,諸如此類。



祝福您的下一站,順利。


cccu225 wrote:
當初進公司前跟老闆談薪水時他說起薪在23000-24000之間,我問說那有全勤的部分嗎,他說公司的全勤就是3000
假設今天薪水是給24000的話,那那麼扣除全勤3000,底薪就是21000。
問題來了,我9/1開始上班 整個月沒有請假也沒有遲到早退,正常扣除勞健保的部分實得薪資應為 底薪20000+全勤3000-勞保441-健保296=22263,但實際領到的薪水卻是21684
從拿到的薪資條上去看各個名目,發現老闆把計薪方式拆為 底薪15000+出勤獎金200*22天的工作天數+全勤3000-勞保420-健保296=21684...(恕刪)

應該不到違法程度..不過就是不誠信的公司..

題外話..
這是甚麼工作內容?
明明28K起薪都徵不到人..何以要去被耍成2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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