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u225 wrote:長遠看會因你而受益,總是要有人願意挺身而出才會改變。
謝謝各位的回覆,我...(恕刪)
cccu225 wrote:
當初進公司前跟老闆談薪水時他說起薪在23000-24000之間,我問說那有全勤的部分嗎,他說公司的全勤就是3000
假設今天薪水是給24000的話,那那麼扣除全勤3000,底薪就是21000。
問題來了,我9/1開始上班 整個月沒有請假也沒有遲到早退,正常扣除勞健保的部分實得薪資應為 底薪20000+全勤3000-勞保441-健保296=22263,但實際領到的薪水卻是21684
從拿到的薪資條上去看各個名目,發現老闆把計薪方式拆為 底薪15000+出勤獎金200*22天的工作天數+全勤3000-勞保420-健保296=21684...(恕刪)
應該不到違法程度..不過就是不誠信的公司..
題外話..
這是甚麼工作內容?
明明28K起薪都徵不到人..何以要去被耍成22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