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加班換補休「選擇權」在勞工

" 加班換補休,還沒有限定何時要補休完 " 這真是資方的一大勝利,平白無故的,讓加班費走入歷史,公司又省了不少錢,老闆這個年可好過了,作夢都會笑,過年期間又可以去看看超跑,添購個幾台啦!
尚書大人還真機靈,風往哪吹你就往哪倒,真是佩服佩服!
套一句年改時鄉民常掛在嘴的

如果沒有退休金就活不下去那就不要做啊

台灣人真的很矛盾

如果大家都覺得老闆好當就自己去開店吧

反正大家都說別人的老闆是慣老闆自己去當

自己也是慣老闆一樣24-28k

重點不再給多少薪水而是台灣的教育出了問題

現在每個都大學那張文憑比衛生紙難用

不惑之惑 wrote:
邏輯錯亂了!!!1....(恕刪)


說實話跟說幹話,決定權在發言人
那為什麼發言人一直選擇說幹話呢?
這個政府真的是在台灣執政嗎?他不知道現在很多企業(由其是大企業集團)都暗示員工下班先刷卡,再回來加班的手法規避加班了。還想說協商勒!知能說這個政府好單純、好天真、好蠢。通常建議這麼搞的都是人事單位,能否立法企業違反勞動法,人事單位也要連帶處罰,以免這些狗頭軍師為了業績,亂給老板議見。
加班換補休「選擇權」在勞工
但是
能不能補休「決定權」在雇主
如果
你能用完你所有的補休和特休
明年
你的工作可能會消失或被取代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亦不代表本人真實意圖,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選擇權在勞工 但決定權在老闆 老闆今天要你換補休不能領加班費 你敢不從嗎???

要領加班費 考績從後面開始打起 要加班費還是要年終自己選擇 敢違背老闆 馬上黑掉

勞資地位根本不對等 說什麼資方都是善良的鬼話 政府還開綠燈讓資方違法變合法

台灣的勞工被壓榨越來越慘 幾年後連東南亞都不如
選擇權在勞工,換角度想,也是賦予雇主選擇權。
勞基法就是給無良雇主的低消,
都已經是無良雇主了,
這個政府還給他可以協商付加班費或1:1補休?

小飯糰 wrote:
換補休選擇權是在勞工沒錯
但是開除權在雇主阿
當老闆要求換補休
有幾個敢說不要的呢
到時候隨便找個理由就被資遣掉了


你的邏輯很奇怪

照你這麼說, 政府修甚麼法都沒有用.

反正你敢報加班老闆隨便找個理由就把你資遣掉了對吧 ....

反正你敢請假老闆隨便找個理由就把你資遣掉了對吧 ....
雇主只會半逼迫半恐嚇勞工選補休,放棄加班費!
只有腦袋進水的勞工才會選擇補休.放棄加班費!
出門工作就是搶錢賺錢.傻B了才轉補休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 是不懂真實還是裝糊塗阿
昧著良心出賣百萬勞工權益.這行徑用心真狠毒.

對於政府倒行逆施,除了痛心疾首.
也只能祝福這些出賣勞工的官員們惡有惡報.




bbchen07 wrote:
雇主只會半逼迫半恐...(恕刪)


黑的講成白的, 心才狠吧
補休合法存在超過三十年, 亂象叢生, 修法明確規範而且明定勞工有選擇權又限期結算, 何來改惡? 根本就超優惠

什麽人想要換補休? 没特休的年輕人, 年輕夫妻需要補休來湊假, 提高休假品質
年資久了, 特休夠多, 小孩大了, 自然不需補休,
當然是換錢
保留勞工的選擇權不好嗎? 一定要定死?
你說了算? 你代表勞工?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