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該檢舉還是安靜離職

米九兒 wrote:
最近有感於工時跟待遇...(恕刪)


在職檢舉就好,前提是工作先找好,臺灣檢舉這些東西對舉報者一點隱私保護都沒有
網友 wrote:

目前的經驗是 臺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這三個點, 基本上只要是具名檢舉一定會勞動檢查.
(恕刪)


你看多慘,台灣這麼多縣市才三個點

檢舉樓主可以出口氣,有用沒用倒是其次

老闆也不知道是誰檢舉,公務人員必須保密

我檢舉過(會附上查驗人員的姓名給你)


米九兒 wrote:
最近有感於工時跟待...(恕刪)


有證據的話, 該檢舉就要檢舉

不為自己, 也為了以後的人 ~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一人決策小組 wrote:

你看多慘,台灣這麼多縣市才三個點...(恕刪)


因為工作關係, 協助客戶準備資料送件, 而他們都在這三個市.


有跟台中跟台南朋友聊過, 情況荒謬的只能當笑話聽, 所以關於這些地方, 向主管單位申訴後的結果心裡沒底.

米九兒 wrote:
到頂最忙的月份也才五千多
年平均下來三千元左右,卻要我24小時制.......(恕刪)


其實我比較想知道的是: 應徵的時候樓主不知道這些薪資福利與工作制度嗎?!

除非工作可以學到很多獨家技術, 否則低薪高時數為何還可以找到員工我也覺得很怪...
也不要一離職就直接檢舉...太容易猜出來很容易被報復

要不要檢舉要看仇恨值,不過我蠻小心眼的仇恨值累積很快
所有的勞工權益 都要經由對抗來的
所以請 檢舉
不要擔心 檢舉後有沒有用
因為剛開始 一定沒有用
持續下去的抗爭才有用
收集一下data,但我覺得就不用檢舉,
以免日後被咬什麼離職帶走什麼的或老闆對外放話,南部常搞這一招,
為了未來著想,還是安靜離開,我都在過年前一個月年終獎金沒拿離開,
還不是日後被放奇怪及莫須有的話.
所以安靜離開準沒錯,收集data是為了日後自保用.
以免日後咬你帶走什麼的不該帶時,你再反咬,
常常聽其它同事講到過去遇到的不好文化.

moki1111 wrote:
檢舉啊!! 但檢舉了有屁用??
你離職了,真的有用爽到後面的人,但這是最好的!!
基本上不就罰個幾萬塊,老闆就把你原先該給你的加班費給了勞工局而已
然後還不是一樣照舊來走
(恕刪)

這很重要阿!!
把他把錢放自己口袋若無其事好!
人因夢想而偉大! There's no such thing as noble.
關於這個問題我也不明白
我自己是很不能接受的,但所有人只會說這裡不是台北你就認命吧,或是這裡就是這樣
難道中南部就不是台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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