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hsinzk wrote:公司要怎麼告又沒有提到公司名稱 也沒提到人名更別說fb帳號也是你的不是你朋友的這樣公司是要告誰 告你? 還是告你朋友既沒提到公司名稱 你也不是該公司的員工其次資遣費老闆有什麼"正當"理由不給不給那就跟勞工局洽詢反正都撕破臉了 說要告我所以重點1是要有寫到公司名和人名囉那些描述都是除非公司內部或相關人士才能自己對號入座外面人根本看不出是哪間公司然後重點2是發文的人要是裡面的員工才能告?那如果是股東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