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曦 worte:所以沒人發生過這種事喔...(恕刪) 我在公司就是負責查核簽到退跟加班的。我公司也是用手寫上下班時間跟簽名,每月也是出錯一大堆。像填錯時間、填錯班別之類的都有。但在我之前,勞工局只抓過一次連續上班 21 天,倒沒見過抓填錯日期這種小事。
子曦 worte:所以是有抽差到但是不...(恕刪) 是你犯的錯太好抓!一般這類錯誤人力很難查出來(所以我被惡整時,才被調來接這個工作),我是寫程式查,才查的出來。而假日上班,牽扯到加班費認定問題,你們人資對這種明顯錯誤視而不見,顯然沒在正常計算加班費,這才是勞工局要抓的。基本上就是你們人資偷懶,被勞工局抓到後遷怒於你,才會放一堆話嚇唬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