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曦 worte:
不知道你在說什麼耶,...(恕刪)


沒當兵也就能理解了...

打卡記錄或者手寫的出勤記錄其實跟公司確認是沒問題的
只是看樓主有沒有必要....你覺得呢
看不懂你表達的意思...還是我寫得不清楚嗎?就是我自己寫錯紀錄了,交回公司也沒人注意到問題,
是要確認什麼,什麼有必要啊,
這跟當兵又有關係了?
子曦 worte:
所以沒人發生過這種事喔...(恕刪)


我在公司就是負責查核簽到退跟加班的。我公司也是用手寫上下班時間跟簽名,每月也是出錯一大堆。像填錯時間、填錯班別之類的都有。

但在我之前,勞工局只抓過一次連續上班 21 天,倒沒見過抓填錯日期這種小事。
所以是有抽差到但是不會被抓班表對不上的問題?
我也感覺是小事,人工填寫很容易出錯,
所以我要負責合理嗎?
因為勞動檢查,然後員工工作寫錯個上下班日,老闆說的我可能賠上多少倍月薪的樣子,完全很荒謬啊
子曦 worte:
所以是有抽差到但是不...(恕刪)


是你犯的錯太好抓!一般這類錯誤人力很難查出來(所以我被惡整時,才被調來接這個工作),我是寫程式查,才查的出來。

而假日上班,牽扯到加班費認定問題,你們人資對這種明顯錯誤視而不見,顯然沒在正常計算加班費,這才是勞工局要抓的。

基本上就是你們人資偷懶,被勞工局抓到後遷怒於你,才會放一堆話嚇唬你!
子曦 worte:
所以是有抽差到但是不...(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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