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90861 wrote:
你的算法是把所有的成本,再加上合理的利潤,由最終消費者負擔,這並沒錯。不過看看現實世界吧,熊貓漲價被消費者投訴,顯然運價已在消費者能接受的天花板附近,顯然你的提議不符現實的運作。 
 你還是沒有弄懂我的意思,腦筋不要那麼僵化。要是勞動部真的規定要把跑正職的納入僱傭關係,兩大平台依照規定做之後, 要是經營不善虧損大不了就收掉好了。
去跑外送 大部分就是貪圖時間自由

要不然去當宅急便等貨運就好了啊

一旦納入正式員工 等於你就需依公司規定 幾點上班 幾點下班
jack老大 wrote:
一旦納入正式員工 等於你就需依公司規定 幾點上班 幾點下班 
 腦筋不要那麼僵化。要是真的納入僱傭關係, 在跑單的時間內就是上班時間,下班時間到的話就從App拉下線就好了。
ccy4343 wrote:
腦筋不要那麼僵化。要是真的納入僱傭關係, 在跑單的時間內就是上班時間,下班時間到的話就從App拉下線就好了。

你開一間公司 會允許員工 在跑單的時間內就是上班時間,下班時間到的話就從App拉下線就好了嗎

正式員工 就會有基本底薪 最低不得低於最低薪資

那我在跑單的時間內就是上班時間,下班時間到的話就從App拉下線就好了 結果一天連一單都沒跑

也給我薪水嗎?
會跑那個除了多賺錢也因為自由度吧
jack老大 wrote:
你開一間公司 會允許員工 在跑單的時間內就是上班時間,下班時間到的話就從App拉下線就好了嗎

正式員工 就會有基本底薪 最低不得低於最低薪資

那我在跑單的時間內就是上班時間,下班時間到的話就從App拉下線就好了 結果一天連一單都沒跑 

前面已經講過很多遍了,要是真的納入僱傭關係,後續這兩個平台會去規劃,現在的外送員不必煩惱。


怎麼規劃呢?我打個比方,就依照勞基法規定的每個禮拜工時40小時,一天跑八小時。平台當然會給單啊!你腦筋有沒有問題?怎麼會認為一天8小時都沒有單呢?現在就在控單了,將來人事成本增加更要大控單。

一個禮拜跑40小時,平台一定會讓你每個月收入有25250元的基本工資。我預估起碼有3萬元,這是還沒有扣勞健保以及機車維修保養的收入。屆時跑正職的外送員如果認為划不來,那就改行轉業,為什麼腦筋僵化到一輩子做外送不改行轉業呢?
ccy4343 wrote:
把兩大平台想成跟一般公司一樣就好了,經營不善虧損大不了就收掉。


看樓主的PO文,你應該是退休軍公教吧?

各行各業只要有聘僱員工的都是僱傭關係,我就以大家最熟悉的電子業來舉例好了。電子公司或是工廠裡面一定會有作業員或技術員這些基層員工,你可能沒有待過電子廠,隨便去打聽一下就可以知道電子廠裡面的規定以及如何打考績。


同樣道理,要是勞動部規定跑正職的外送員要納入僱傭關係。外送平台他們自然會規劃,當然也有打考績的辦法。就好比在電子廠裡面一樣,如果沒有辦法適應公司的規定或文化,或是嫌收入太少,可以改行轉業。為什麼認定外送工作要做一輩子呢?難道不能改行轉業嗎?

還有納入僱傭關係的另外一個好處,外送平台如果認為你表現很差,不適合做下去;會跟一般的行業做法一樣,那就是資遣給「非自願離職證明」,當事人可以申請失業給付,這樣才有保障。

勞動部原先認定美食外送平台是僱傭關係。想做外送的要是在別家公司已經有投保勞健保的話,平台一樣可以招進去當兼職,(不能重複投保)平台不必幫他投保勞健保,那就是承攬關係。


可是後來勞動部應該是發現會有爭議。打個比方,要是有人把美食外送當做正職,可是工作時間並沒有達到勞動部的規定(每個禮拜工時40小時),或是當正職可是每個月跑的收入沒有達到基本工資。這些情況要是認定資方違反勞動法令會有爭議,於是改採個案認定。


如果把外送工作當做正職的人,目前勞動部是採取個案認定,我建議要跟平台爭取為僱傭關係。平時就要截圖保存派單紀錄、工時表,以及銀行戶頭的入帳紀錄,上勞動部網站民意信箱寫信爭取。爭取到僱傭關係,那平台就要幫你投保勞健保以及勞退提撥,當然也會有傷病給付。將來如果被平台不公平對待(永久停權),因為是僱傭關係那就可以跟勞動部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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