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呀,不然公司花錢請你是要來工作的,上面叫你做什麼在正常工作時間和準時發薪的前提下你就該做什麼,還想去不想去咧 基本上看你描述的狀況你一介菜鳥應該也是解決不了什麼,就當個傳聲筒幫雙方傳訊息就好了,別想太多,下班後就去附近看看走走,找點美食吃吃,很快時間就過去了。補充一點,有關錢的問題你絕不要自己給什麼承諾,直接報請公司方去決定就好了,切記切記。
當初應徵這工作時,除了工作職務內容,有說過要出差國內外?如果有要出差,公司要派你交辦事項,那你就避不了,這是你工作之一,舉例我曾待過的中型公司,總務來了半年,上司要派他去中國處理一些事約十幾天,不知當初他應徵這職務有無要出差,他說為了薪水還是去了一趟中國,就看你想不想要這份工作嚕
芸想衣裳 wrote:沒有收到我們匯過去的錢要求我們用現金付款 怎麼付?直接一卡皮箱送過去?先不說超過2萬人民幣被查到會被海關收去,路上搞丟了誰要負責?---------------------如果是讓妳一個人帶超過2萬人民幣過去,這已經是逼退了,辭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