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工作也就是轉正等於多三千但完全沒看到加薪的可能第一個工作說是加薪你可以當沒看到但每年政府都會調整最低薪資也就是你已經是最低了就會每年跟著調漲那麼最後兩個工作可能都是領最低薪資而已......那麼加薪就該是以每年都以最低薪資為基準再往上加的才叫做加薪離家近那工作又熟門熟路是比較ok的你甚至都可能回家吃中飯睡午覺當然加班這個要看公司是能不能拿甚麼掛保證每月只會有一天還有加班費要照勞基法確實計算給薪另一個考量點是薪資之外有沒有拿到多少業績獎金的可能性都沒有那就沒差了其他可能就看個人需求好比公司中午有沒有床可以午睡啥的或者像我妹以前去奇美說是好像有吃不完的包子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