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工作也就是轉正等於多三千

但完全沒看到加薪的可能


第一個工作說是加薪你可以當沒看到

但每年政府都會調整最低薪資

也就是你已經是最低了就會每年跟著調漲


那麼最後兩個工作可能都是領最低薪資而已......

那麼加薪就該是以每年都以最低薪資為基準再往上加的才叫做加薪


離家近那工作又熟門熟路是比較ok的

你甚至都可能回家吃中飯睡午覺

當然加班這個要看公司是能不能拿甚麼掛保證每月只會有一天

還有加班費要照勞基法確實計算給薪



另一個考量點是薪資之外有沒有拿到多少業績獎金的可能性

都沒有那就沒差了


其他可能就看個人需求

好比公司中午有沒有床可以午睡啥的

或者像我妹以前去奇美說是好像有吃不完的包子之類的
YCC1024 wrote:
拍謝再補充:...(恕刪)


像這種特地註冊一個帳號來問問題的,通常是“射後不理”。

搞不好連密碼都不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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