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執意要我自願離職⋯

一堆人認為勞方都是吃素的
用笑死人的金額就想要人自願離職
然後逃避雇主應盡責任
真的行得通嗎

去年底部門被裁
全員一收到人資告知馬上去勞工局諮詢應有權益(有免費律師)
最後資遣費、預告期/求職假薪資甚至今年春節獎金通通都有拿到
還可以用非自願離職證明申請失業給付
撞牆壁 wrote:
用霸王條款想要請假+拿錢

你還沒搞清楚阿
孕婦請假拿錢是天經地義的
法律明文規定
可不是啥霸王條款
地球有一半的的人有很大機會懷孕生子
公司本來就要把有孕婦當作常態

最後,你是石頭裡蹦出來的?
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很多人都不知道一件事
產假不是今天生小孩才從今天開始算!!(前後一兩個月都可以)
如果你的雇主要你離職
以你現在都八個月了.你不如先提你要請產假
方案一
產假完接著育嬰假.育嬰假之後就離職(強烈建議)
至於是否要育嬰滿6個月你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提早去新公司上班
方案二
產假完就在家待業一兩個月找新工作

以這樣子的條件跟你的老闆談看看
也就是你請假之後.可以視為離職了
他可以安心去找別的人.不用擔心你再回來上班
算是各退一步
你也看清你的老闆~再去找新的老闆吧!!

順心
看完版上兩邊說法,各有支持的論點,有支持勞方的,有支持資方的。
勞工可以爭取自己的權利,資方也想要捍衛自己的利益。

那以(資方)的角度就對於未來有可能成為孕婦的人,
以派遣人力的名義來雇用就好了,
也就沒有孕婦育嬰假等...相關的問題。
就算有問題也是派遣公司的問題與要派公司無關。
反正日後派遣制度只會越來越盛行。

站在(勞方)的立場,一定要全力維護自己相關的權益,
並要求修法更加提升勞工婦女權益,提高工資福利,
拒絕派遣人力的工作。

這樣問題不就解決了嗎?......(真的能解決嗎)

對於勞資對立,大家覺得誰才會是贏家,還是雙輸。

ChangSH wrote:
看完版上兩邊說法,各有支持的論點,有支持勞方的,有支持資方的。
勞工可以爭取自己的權利,資方也想要捍衛自己的利益。

那以(資方)的角度就對於未來有可能成為孕婦的人,
以派遣人力的名義來雇用就好了,
也就沒有孕婦育嬰假等...相關的問題。
就算有問題也是派遣公司的問題與要派公司無關。
反正日後派遣制度只會越來越盛行。

站在(勞方)的立場,一定要全力維護自己相關的權益,
並要求修法更加提升勞工婦女權益,提高工資福利,
拒絕派遣人力的工作。

這樣問題不就解決了嗎?......(真的能解決嗎)

對於勞資對立,大家覺得誰才會是贏家,還是雙輸。


每個老闆的媽媽一定當過孕婦
老闆的老婆(或者是自己),女兒,媳婦都有可能當孕婦或已經當過孕婦
將心比心
不管資方還是同事
本來就應該把是孕婦的就業環境及照顧作為理所當然
這不是資方對勞方的施捨
而是每個人對於自己身為人這個物種的自我尊重
不然每年母親節過假的?
心態不進化
這個問題只停留在勞資爭議的層級永遠是沒完沒了的
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CoffeeCup wrote:
不是很懂問題....(恕刪)


您好,就是我想問的點是
一般來說進入公司,勞健保通常公司都會做部分吸收才對
員工通常自負都在1000上下
但是公司如果要你自己負擔全部
這樣公司沒有問題?

還是說公司只要有協助員工加保
但是保費如何負擔這單純看公司良心而已?

lml640707 wrote:
你還沒搞清楚阿
孕婦...(恕刪)


回得太好了,
營運本來就是要納入人力考量

營利都拿走了,
連人力也不想規劃?

最後,
可能有些人真的是石頭蹦出來的
你媽真的白生你了

如果每個媽媽懷孕都要處處被刁難
誰還想生


enzo69356 wrote:
因為老闆不是花錢請...(恕刪)
希望一直存在 wrote:
文不知不覺變很長,本...(恕刪)


不要離職,跟公司耗下去。直接找主管當面談(記得帶錄音筆)。

都快生了,照勞基法,在職時生產福利很好。起碼弄個半年的育嬰假利用這段時間休息,並好好思考下一份工作。。

該爭取的一定要爭取,反正都撕破臉了,不用留情面。
撞牆壁 wrote:
這邊一堆人不是沒遇過...(恕刪)


霸王條款個頭。。。這是勞動基準法。。。

請個育嬰假拿完錢就走。。是又如何。。

你有沒有想過,為何假請了拿玩錢就溜?還不是遇到霸道的資方,大家照規則走。。

不然誰願意離職?

工作環境決定了勞方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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