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dypan1211 wrote:
你得問題應該不只是這...(恕刪)
哈哈,都說是依發票金額實報實銷多退少補了,更何況公司帶的證人說詞跟我一致,到這邊都合理吧?老闆拿550給你買10片雞排,雞排老闆說算你500就好,你要不要找錢給老闆?還是你會硬湊550整?這是很簡單又符合邏輯的事,又不是政府採購沒有把預算花完,明年預算會被砍一樣。
公司把未結帳的帳本收走然後說有差額,我侵佔公款?
為什麼要把帳本收走呢?這另有企圖吧!
關於著作權我想板主回去多翻翻法條,我受雇於公司我的設計圖著作權屬於公司沒錯,但是我是著作人所以我享有著作人格權,有公開發表的權利。
我們的圖面也不屬於商業秘密,所以公司才拿我沒轍。
至於你們告不告那是你們的自由,不需要套在任何人的身上,謝謝!
如果我還有違法的地方公司怎麼還不告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