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勞保局檢舉公司違法情事,會被洩漏檢舉人嗎?


anpewu wrote:
公司違法事情蠻多的,...(恕刪)

之前新聞不是有報過
去檢舉結果自己的資料被公開給公司知道
台灣人,貪財怕死要面子;凡事都要爭面子,說到會死人,面子可以不要,聽到有錢賺,命都可以不要...
基本上被知道的可能性...因為我們公司被檢舉..檢舉者馬上就被約談了..
另外..檢舉不是要具名才受理嗎?? 還是我記錯了..

下次投票不要再投錯顏色了

這個政府不會管勞工死活的

明年要選舉了

Ricky國道 wrote:
問題在於,你無法舉證...(恕刪)


請參考"個人資料保護法",舉證是被告單位的責任!!

虎克貓 wrote:
請參考"個人資料保護...(恕刪)

現在是有個資法沒錯,
不過現在不能相信的是整個政府~~

遇到不平的事,當然要站出來檢舉,
不過,
檢舉有很多方式,要選個能保護自己的.
在業界會變黑?他在說他自己嗎?
公司就沒有名聲要給人打聽嗎?
聽起來有欠教訊的老闆喔


anpewu wrote:
公司違法事情蠻多的,...(恕刪)

patrickchen wrote:
當然是不會故意洩露但...(恕刪)

沒錯.以上正解...
向勞工局.或勞保局檢舉.檢舉人須具名.否則不予與受理...
就是不具名檢舉.他不會理你.小弟公司也發生過...
勞工局人員來時.告訴公司主管...有人舉報...他不得不來處理...
很委屈的來看看.來逛逛.不小心說出是誰來舉報.不得不出來看看...
然後一些問題在眼前都沒看到.說沒事查不到就回去了...
這就是我們的勞工保險局...別忘了牠是偏向資方的不是照顧勞方的...
一般而言勞工有權益受損時,如果跟公司人資單位反映無效時,可以去勞工局申訴,會安排勞資協調會,協調人都是很懂法律跟保持中立立場的,一切都是依法行政,但不能是匿名一定要具名.
我認為要看你在的公司大小,如果有規模公司通常不是老闆去跟你協調,多數是人資單位基本上不會刻意違法,如果你跟他反應應該就會有所回應.
但如果是小公司可能就不甩這一套老闆說了算,依據我的經驗除非是離職時才會去投訴,但往往權益都是被打折以取得平衡點,這是台灣法令的盲點,我建議如果真的忍無可忍,再具體事證給勞工局申訴吧.
據朋友經驗 一定會所以不打算離職不要做傻事 就算離職也只是造福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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