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ussteven wrote:
別理他拉! 老闆有病
離職日期到了 公司的交接人能力有問題 不是我的問題
除非是什麼文件工作沒交代清楚
不然過了離職日期 找我回來 算case薪水給我阿
我還要回來幫你做白工?
大大~~~
老實說,之前老闆的司機因為長久下來的怨念,在某次事件引爆後,直接放老闆鴿子走人。
結果呢!!!新進的司機因為路線不熟(老闆長跑荒郊野外),老闆請主管叫前司機回來教新司機(路線),
前司機不回,老闆還問勞工局這樣的員工有沒有違法,因為未交接工作內容而離職導致公司損失!!
扯吧!!當然這舉證是不可能的,所以就在地方上到處放風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