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服貿有用嗎?不可能改善青年失業,更不可能改善貧富差距!!


mariase wrote:
小弟想請問一下,如果7人申請滿了改以另一間公司名義申請來台可以嗎?
申請來台投資的20萬美元+50萬美元後,這些錢有規範必須留在台灣嗎?
可不可以大陸公司投資20萬美元到台灣空殼公司,申請員工來台
然後台灣空殼公司又投資大陸母公司20萬美元,但員工依然留在台灣?
...(恕刪)

財經時事專題 - 關鍵5問 重新搞懂服貿 爭議解讀》別被懶人包牽著走 - 今周刊

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ontent-92743-106783?page=2

「但是,這些開放都與『投資移民』毫無關係啊!」中華經濟研究院WTO及RTA中心副執行長李淳急著澄清,他強調,因為服貿而能入台工作的中國人,其實只是取得工作權,而且要「一年一簽」;況且公司結束就得離開台灣,而公司「每年營業額要達到一千萬元,才能通過加簽審核。這與投資移民,能取得永久居留完全不同。

mariase wrote:
小弟想請問一下,如果...(恕刪)

我覺得比較有可能的是
陸資來台開公司,僱用台灣人再調派至陸內
這次的反服貿事件
充分看出台灣現在社會的問題
1. 恐中

大家都怕中國
但越怕越要跟他玩
只可惜現在主政者智慧不足
加上台灣國力江河日下,台灣現在可能是被中國玩

2. 很多人無自行消化跟分析資訊的能力,

大家都跟著政治立場還有懶人包走
支持跟反對的民眾都一樣
只是反對方太厲害
支持方只好銷聲匿跡

3. 把台灣想的太好, 好像大陸人都想過來

在美國跟大陸多年對大陸有錢人的觀察
他們對台灣除了來玩有點興趣外
投資根本沒興趣, 移民更是算了吧
有錢當然往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澳洲去
台灣跟先進國家比,真的沒搞頭啦
大陸人根本不想來

老花農 wrote:
「但是,這些開放都與『投資移民』毫無關係啊!」中華經濟研究院WTO及RTA中心副執行長李淳急著澄清,他強調,因為服貿而能入台工作的中國人,其實只是取得工作權,而且要「一年一簽」;況且公司結束就得離開台灣,而公司「每年營業額要達到一千萬元,才能通過加簽審核。這與投資移民,能取得永久居留完全不同。

小弟對這個不太了解,查了一下文件,規範似乎是寫在「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邀請單位及應備具之申請文件表」裡面
七、大陸地區經貿專業人士
辛類:
一、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依法於臺灣地區投資之事業,符合下列資格者:(一)設立未滿一年者,實收資本額或中華民國境內營業所用資金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

但「投資金額二十萬美元以上者,得申請二人,投資金額每增加五十萬美元,得申請增加一人,最多不得超過七人。」這項條件是寫在庚類?
規範亂糟糟,不懂現在到底設立一間辦事處可以弄多少人過來?

另外想問一下。服貿通過以後,台灣人在大陸設台公司工作派駐大陸,是適用勞基法還是勞動合同法啊?
勞動合同法好像保障的項目比較多執行上也比較落實...
mariase wrote:
小弟對這個不太了解,...(恕刪)

但「投資金額二十萬美元以上者,得申請二人,投資金額每增加五十萬美元,得申請增加一人,最多不得超過七人。」這項條件是寫在庚類?
規範亂糟糟,不懂現在到底設立一間辦事處可以弄多少人過來?

另外想問一下。服貿通過以後,台灣人在大陸設台公司工作派駐大陸,是適用勞基法還是勞動合同法啊?
勞動合同法好像保障的項目比較多執行上也比較落實...

以上, 是你寫的.

懂現在到底設立一間辦事處可以弄多少人過來? < 你不是已經寫出來, 最多7人.

台灣人在大陸設台公司工作派駐大陸,是適用勞基法還是勞動合同法啊?
那是要和雇用者的提供條件. 派到大陸去是給什麼? 年資是否有保留或是連續或是中斷.
先問清楚. 會比較好.

有一種是以"長期出差派駐當地".

大陸人在台開公司, 如似外國人來台開公司.
只不過大陸人不是"外國人身份", 另訂 "單行法"


事後之補充.
對法條內文的認知, 有疑慮. 咬文嚼字.
小弟我也不是什麼什麼,
只是就有人來討論, 而討論. 當參考&切磋.

正確版本是以官方為主, 解釋權也是官方之解釋.
看到大家都是針對經濟層面在討論這個議題,就知道各位都中計了,以純經濟角度來看,服貿很好,有助台灣經濟發展,淘汰劣質企業,增加就業機會,讓我國企業拓展大陸市場,多美妙阿,但是別忘記對方是中國,是一個獨裁集權國家,政治經濟不分離,要談經濟就不能不談政治。

換個角度想假如我是中國領導人,我教育我的國民說台灣是我們的一部分都六十幾年了,結果到現在台灣都還沒收復,台灣人還是不承認自己是中國的一部分,面子掛不住阿!!!都擺了一千多顆飛彈,也不能不顧國際輿論而用武力侵台,該怎麼辦呢??與其用打的,還不如讓愛錢、怕死、要面子的台灣人一點好處,給他們一點甜頭嘗嘗,反正跟國民黨的關係也不差,好辦好辦,只消我軍備預算的十分之一不到,就可掌控台灣絕大部分的經濟,到時你們繼續自嗨選你們的總統,總統也得聽我北京的!

殊不知千算萬算沒算到還有學生這回事(民進黨也等於廢了),不然簽個條約而已根本易如反掌。

服貿只會讓台灣中國化,不會國際化,你怎知習老跟你簽完後會同意讓你跟其他國簽???
boosa wrote:
成功 3 要素...(恕刪)


反服貿可以讓貧富差距擴大的趨勢減緩 然後保有你僅有可以換人做的權利
我想像不出照這樣下去三年後國家要怎麼維持
撐不到三頁 政令宣導專員又出現了
真懷疑哪時會有比較乾淨的版面呢 ? .....

還是想問那句話 .....請問超強力支持者
要不要解釋一下 為何"利大於弊" .....這答案等很久了捏

cch liu wrote:
但「投資金額二十萬美...(恕刪)


這條文關鍵在第一句
“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
這是第二次問了
這句到底是 大陸人民 ? 大陸法人 ? 大陸團體 ?
還是 大陸人民投資之公司 大陸法人投資之公司...... 類推
有沒國學大師肯幫小弟釋疑
因為 差很多 ~~~~~

走標籤 wrote:
檯面上曝光的都只是政府棋子
這些棋子講什麼話
不值得討論...(恕刪)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