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臨時事假或病假大家公司都怎麼處理??

不懂,假,不是自己的權力嗎?
要什麼時候請假,不管是特休或病假,還是任何休假,只要是符合法定規定就是可以請假。
包含我及所的公司同事也常常因為工作意見不和,火大就中午請休假去冷靜。
我也常常因為處理小朋友的問題,早上臨時打電話說要請假,或下午請假處理私事。
也不需要等主管電腦核准才走人,因為休假我們的權利,所以一定得核准,
除非自己覺得自己的工作不想要麻煩到別的同事,就會比較克制不要休假太久。
像我同事今年就已經出國玩三次了,每次都超過兩星期,有什麼辦法,因為休假是他的權力,所以主管也不能說話。
請假當然是員工的權利,

對公司造成影響,公司也有權利處理。


不管是什麼假,可要求員工提出證明。


最簡單的處理方式,扣獎金。(不是扣薪資)
法理情,
情理法,

就看各自怎麼拿捏。
不能扣兩天薪~~違法~~~
但你們有全勤吧?
像我公司全勤就調整到3000元(甚至我想改到5000),但是優待照請假流程請的事假,二天內不扣全勤~一手糖一手拳頭,通常不會有人想吃拳頭
依規定事假當日不支薪+扣全勤~~

但有個
家庭照顧假
家屬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得請家庭照顧假。
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7日為限,不給工資,不得扣全勤獎金。

這個可以要求出示證明,家人失蹤之類的,請出示報案證明
病假像我規定要有醫生證明,但我大多都不會看~可是如果連假前後請病假,我一定會要求看的~
有的太累犯的,我甚至打電話回去開證明的醫院詢問(只是詢問證明是否正確是他們開出的)

附上新北市政府網站提供的給假規定
http://www.rde.ntpc.gov.tw/web66/_file/1397/upload/1999web/02-1.html

補一下~特休是要協商的,不是想休就休~~(不然全公司同一天請特休不就不要做了?)
我曾試過,規定特休一次休完~~加送兩天(比如7天變9天而且不含假日,所以最少會有11天最多可以搞到13天,成效蠻不錯,員工也能充份休息(休到很煩很想來上班)。
047771407 wrote:
哪裡天真?我的工作類...(恕刪)


那您要小心,您的工作可能事情很多但是沒有急迫性,這種工作.....不說了

另一種可能您是最高決策者,公文走到您這就是盡頭了,無人能代理您的工作。


回主題這種員工不處理,就是在處罰遵守規矩的同仁

我司都是用調職的方式,我就不信調職去打雜,他能不被同事的眼光殺死

還有一個大絕招

也是調職,選一個後面有攝影機的座位,都不要派工作給他,就讓他坐在那裡一天,

這種人喜歡打卡的,跟你保證不到1個小時一定拿手機出來滑,你就打電話過去,

上班不要滑手機,在滑要如何處置等等...總之你就是利用他們同事之間異樣眼光,

就能把他給攆走了。

supersport01 wrote:
關於事假或病假(例...(恕刪)

請假雇主可以要求證明
反正沒證明就是曠職

RKnung wrote:
請假當然是員工的權利,

對公司造成影響,公司也有權利處理。


不管是什麼假,可要求員工提出證明。


最簡單的處理方式,扣獎金。(不是扣薪資)
法理情,
情理法,

就看各自怎麼拿捏。


如果一家公司弄到員工在自己的權利範圍內請假就會影響到公司的運作

可以想見這家公司平常一定就把員工壓榨到一個極限才有可能發生這種事
號稱民主自由的台灣
員工請事病假都要被刁難

比共產國家還慘

共產國家是員工權力較大
台灣法條卻都是挺資方
supersport01 wrote:
關於事假或病假(例...(恕刪)

休假是員工權益........准假予否是主管權利
請問貴司沒有訂立KPI嗎?可以增加臨時請假的扣分權重
人員請假明細列出來,那些要扣主管自己可以決定吧
扣不到平常薪水,但是至少扣的三節跟績效獎金應該就會有感了


peggy0618 wrote:
那您要小心,您的工作可能事情很多但是沒有急迫性,這種工作.....不說了


所謂急迫性??除了消防員,警察,醫生等跟人命相關的工作
我看不出哪種工作有急迫到這種地步
況且這麼急迫的工作,公司居然連代理的人都沒有,可見它一點也不急迫

我的工作也是責任制,但事情處理完,想休假就休假啊,只要有交接!
真的有狀況,可以電話指導對方該如何處理
不要跟我說有人代理的工作,表示取代性高的屁話
任何事情都有"輕重緩急",很急但很小的事情多如牛毛
真的重要的事情一定是會有計劃的,至少幾天前就會通知你得到場

瘋狂小亂 wrote:
休假是員工權益........准假予否是主管權利


那麼不准假得給理由,人力不足??
這更是主管的責任,一個人請假都沒辦法正常運作,表示主管的人力評估有問題
這時候他應該是要去上面的人多要一個職缺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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