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欲買回加班累計時數

例假日的「加班費」是「乘以 1」
因為領月薪的人,例假日是有薪的,再加上 1 倍日薪加班費,叫做「加倍給薪」...

這算法是沒錯的歐!

所以領月薪水的人,例假日要來上班,可以推就推掉吧!

因為沒有比較多錢,還犧牲了假日。

這就是台灣制度不合理的地方,

換了幾次輪替好像仍是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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