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anton wrote:公司如果沒5人以下,是可以不用加勞保的...(恕刪) 不好意思,這邊要糾正大大一點,並不是5人以下不用加勞保,是5人以下的公司"不用成立勞保單位",但是公司還是必須幫員工加保勞保,很多小公司都用這種文字混淆的方式蒙混員工,實際上是違法的。
SAMUEL wrote:請問可以知道是哪家...(恕刪) 我當天離職就想PO文了可警察交待我不能公開...不然我會從被害者變成加害者他們授理太多這樣案件了所以我忍到今天~才PO這文無奈的是...BBS我申請老半天~就是不成功.....
big619 wrote:強烈支持您去要回公...(恕刪) 我已向勞工局申訴今天也收到協調通知書至於對方會不會出席或請人代理是否付他該付的薪資.....又是另一回事了因為調解歸調解~沒有什麼強制力最終只能走法律一途而對方是否會高額聘請律師把黑說成白....深深覺得被吃夠夠~還人財兩失!!!